答案及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1.
【答案】B
【解析】金基合金屬于金銀首飾,在零售環節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普通護膚護發品不屬于消費稅的征收范圍。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免交關稅、增值稅、消費稅。
2.
【答案】D
【解析】輪胎不能垮稅目進行消費稅抵扣;酒類、溶劑油都不屬于消費稅連續加工的扣稅項目;只有選項D符合消費稅扣稅規定。
3.
【答案】A
【解析】外貿企業從生產企業購進貨物直接出口,屬于從價定率計征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計算應退消費稅稅款的依據是外貿企業從工廠購進貨物時征收消費稅的價格,及出口貨物的工廠銷售額,不包括其他費用。該外貿公司出口化妝品應退的消費稅為=25×30%=7.5(萬元)。
4.
【答案】C
【解析】不免稅意味著征稅,不可能再退稅。我國出口退稅政策中沒有這個規定。
5.
【答案】B
【解析】納稅人的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在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分支機構所在地繳納消費稅;納稅人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貨的當天;因質量原因由購買者退回的消費品,可退還已征的消費稅,但不能直接抵減應納稅額。只有選項B符合稅法規定。
6.
【答案】C
【解析】計稅時要按非獨立核算門市部的銷售額計算消費稅額。77.22÷(1+17%)×10%=6.60(萬元)。
7.
【答案】A
【解析】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為應稅消費品的移送使用數量;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為納稅人收回的應稅消費品數量;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為海關核定的應稅消費品進口征稅數量。只有A選項正確。
8.
【答案】A
【解析】5000元×500輛×10%=25(萬元)
消費稅出口退稅從價計算依據只包括工廠銷售額,不包括其他支出。公式為:應退稅額=出口貨物的工廠銷售額×稅率。
9.
【答案】C
【解析】A型啤酒出廠價格(含包裝物和包裝物押金)=58000÷20+3000÷(1+17%)÷20=3028.21(元)>3000(元),適用250元/噸的定額稅率;B型啤酒出廠價格(含包裝物和包裝物押金)=(32760+1500)÷(1+17%)÷10=2928.21(元)<3000(元),適用220元/噸的定額稅率;
該酒廠應納消費稅=20×250+10×220=7200(元)。
10.
【答案】B
【解析】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抵償債務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消費稅。
11.
【答案】A
【解析】啤酒屋銷售的自制扎啤應繳納消費稅;土雜商店出售的焰火、鞭炮在生產出廠環節繳納消費稅,商業零售環節不繳納;卡車不是消費稅的征稅范圍;使用過的小轎車不交消費稅,只在某些情況下交增值稅。
12.
【答案】B
【解析】應該征收消費稅的游艇包括動力艇。
13.
【答案】C
【解析】消費稅納稅義務人規定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指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屬于應當征收消費稅的消費品的起運地或所在地在境內。
14.
【答案】A
【解析】征收消費稅的汽車包括小轎車、越野車、小客車。電動汽車、沙灘車、大客車都不是消費稅的征收范圍。
15.
【答案】C
【解析】選項A采用復合計稅;選項B采用比例稅率;選項D有兩檔定額稅率;黃酒采用單一定額稅率。
16.
【答案】B
【解析】藥膏不屬于消費稅的征收范圍,所以不征消費稅;商業企業外購已稅珠寶玉石加工成金銀首飾銷售的,在零售環節繳納消費稅;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費品在提供時已由加工方代收代繳了消費稅,所以收回后繼續投入生產的在移送使用時不交消費稅,收回后直接銷售的也不再交消費稅。
17.
【答案】D
【解析】外購已稅消費品繼續加工成應稅消費品、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繼續加工成應稅消費品、自制應稅消費品繼續加工成應稅消費品均于出廠銷售時繳納消費稅,移送連續加工環節不視同銷售,但自制應稅消費品用于向外單位投資的移送環節應視同銷售繳納消費稅。
18.
【答案】B
【解析】不含稅銷售額=(3000×200+80000+200×20)/(1+17%)=584615.38(元)
應繳納的消費稅=584615.38×5%=29230.77(元)。
19.
【答案】B
【解析】對生產銷售達到低污染排放值的小轎車、越野車和小客車減征30%的消費稅。銷售額=20×200=4000(萬元),應納消費稅稅額= 4000×9%×(1-30%)=252(萬元)。
20.
【答案】A
【解析】選項A屬于稅法規定的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珠寶玉石為原料生產的珠寶玉石,可按生產領用數量抵扣;選項B中酒精雖然繳納消費稅,但與護膚品不屬于一個稅目,不能跨越稅目抵扣已納消費稅;選項C中黃金鑲嵌首飾應在零售環節納稅,不能抵扣戒面已納消費稅稅款;選項D中小轎車改裝行為不屬于消費稅的征收范圍,故也不能抵扣上一環節已納消費稅。
21.
【答案】B
【解析】委托加工組價公式中的實際成本是指委托方提供加工材料的實際成本,不含增值稅;加工費(含代墊輔料費)也為不含增值稅的費用。
組成計稅價格=[10+(1+3)/(1+17%)]/(1-5%)=14.13(萬元)。
22.
【答案】A
【解析】(1)關稅完稅價格=2000000+20000+8000=2028000(元)
關稅=2028000×20%=405600(元)
(2)每條進口卷煙適用比例稅率的價格
=[(2028000+405600)÷(300×250)+0.6] ÷(1-36%)=51.64(元)<70(元)
適用36%的比例稅率
(3)進口卷煙應納消費稅
=150×300+(2028000+405600+150×300)÷(1-36%)×36%
=45000+1394212.5=1439212.5(元)。
23.
【答案】C
【解析】考核對委托加工雙方應納稅額種類的了解。在委托加工業務中,受托方代收代繳委托方的消費稅,受托方繳納增值稅。
24.
【答案】D
【解析】進口小轎車的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120×10+120×10×60%)÷(1-5%)=2021.05(萬元),
應納消費稅=2021.05×5%=101.05(萬元)
25.
【答案】B
【解析】委托加工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其中“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實際成本?!凹庸べM”是指受托方加工應稅消費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費用(包括代墊輔助材料的實際成本,不包括增值稅稅金),因此本題組成計稅價格=[5000+2300÷(1+17%)]÷(1-10%)=7739.79(元)。
26.
【答案】D
【解析】帶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銀首飾,其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受托方交貨的當天。
27.
【答案】D
【解析】AB應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只有D符合消費稅稅法的規定。
28.
【答案】D
【解析】進口的應稅消費品,于報關進口時由海關代征進口環節的消費稅。由進口人或其代理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29.
【答案】A
【解析】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購進應稅消費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貿企業受其他外貿企業委托代理出口應稅消費品時,才能享受又免又退消費稅的政策。除此之外,其他企業出口,或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時,一律不適用又免又退的政策。
30.
【答案】B
【解析】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應稅消費品采用免稅政策,退貨時海關未對其征稅的,可暫不補稅,待內銷出廠時再補繳消費稅。
31.
【答案】C
【解析】消費稅納稅人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到規定日期未收到貨款的,也應計算繳納消費稅。
32.
【答案】C
【解析】納稅人以1個月或1個季度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