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2010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專業階段《稅法》試題及參考答案。其他考試科目真題:
經濟法、
財務成本管理、
會計、
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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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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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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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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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過5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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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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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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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500元至2 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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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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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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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2 000元至5 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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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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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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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5 000元至20 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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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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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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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20 000元至40 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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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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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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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40 000元至60 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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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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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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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60 000元至80 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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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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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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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80 000元至l00 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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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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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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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l00 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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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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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1)計算王某l.2月出租房屋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考慮其他稅費)。
( 3800-800-800)×10%+( 3800-400-800)×10%=220+260=480(元)
(2)計算王某3月取得的獨立董事津貼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35000×(1-20%)×30%-2000=6400(元)
(3)計算王某3月取得的紅利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18000×50%×20%=1800(元)
(4)計算王某4月取得全年獎金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36000/12=3000;適用15%的稅率;速算扣除數125
36000×15%-125=5275(元)
或分段計算=500×5%+(2000-500)×10%+(36000-2000)×15%=25+150+5100=5275(元)
(5)計算王某5月從國外取得收入應在國內補繳的個人所得稅。
甲國限額=12000×(1-20%)×20%=1920(元),應補稅120元。
乙國限額=60000×(1-20%)×20%=9600(元),不必補稅。
(6)計算某民營企業5月支付王某技術開發費應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40000×(1-20%)-(20000+8000)]×20%=4000×20%=800(元)
2010年4月14日至年底,通過紅十字會向玉樹災區捐款額可從應納稅所得額中全額扣除(超出教材政策范圍)
通過政府部門向農村義務教育捐贈可全額扣除。
(7)計算培訓中心6月支付王某授課費應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1200×4×(1-20%)×20%=768(元)
(8)計算王某7月轉讓境內和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轉讓境內上市公司股票凈所得暫免個人所得稅;轉讓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180000×20%=36000(元)
(9)計算王某8月從外資企業取得收入時應由外資企業扣繳的個人所得稅。
(18000-2000)×20%-375=2825(元)
(10)計算王某8月從派遣單位取得工資收入時應由派遣單位扣繳的個人所得稅。
4500×15%-125=550(元)
(11)計算公司11月支付王某經濟補償金應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免稅補償金=25000×3=75000(元)
115000-75000=40000
[(40000/8-2000)×15%-125]×8=325×8=2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