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稅法》重點考核稅收實體法的內容,分值占比高達80%-85%。因此考生在備考時要講究方法,才能事半功倍。小編整理匯總了稅法歷年章節真題考點,考生在備考的同時也可以通過做真題進行自我檢測。進入233網校全真模擬系統刷題練習。>>進入快速刷題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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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稅法》歷年考試真題及答案:第三章
第一節 納稅義務人與稅目、稅率
1.(2016年考試真題)【單選題】企業生產銷售的下列產品中,屬于消費稅征稅范圍的是( )。
A.鉛蓄電池
B.電動汽車
C.體育用鞭炮藥引線
D.售價為9000元的手表
2.(2020年考試真題)【單選題】下列產品中,屬于消費稅征稅范圍的是( )。
A.卡丁車
B.電動汽車
C.醫用酒精
D.鉛蓄電池
第二節 計稅依據
1.(2018年考試真題)【綜合題】甲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經營糧食白酒的生產與銷售,2019年6月發生下列業務:
(1)以自產的10噸A類白酒換入乙企業的蒸汽釀酒設備,取得乙企業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20萬元,增值稅2.6萬元。已知該批白酒的生產成本為1萬元/噸,不含增值稅平均銷售價格為2萬元/噸,不含增值稅最高銷售價格為2.5萬元/噸。
(2)移送50噸B類白酒給自設非獨立核算門市部,不含增值稅售價為1.5萬元/噸,門市部對外不含增值稅售價為3萬元/噸。
(3)受丙企業委托加工20噸糧食白酒,雙方約定由丙企業提供原材料,成本為30萬元,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加工費8萬元.增值稅1.04萬元。甲酒廠同類產品售價為2.75萬元/噸。
(其他相關資料:白酒消費稅稅率為20%加0.5元/500克,糧食白酒成本利潤率為10%。)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回答問題,如有計算需計算出合計數。
(1)簡要說明稅務機關應核定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兩種情況。
(2)計算業務(1)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
(3)計算業務(2)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
(4)說明業務(3)的消費稅納稅義務人和計稅依據。
(5)計算業務(3)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
(1)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70%以下的,稅務機關應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
納稅人將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銷售給銷售單位,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70%以下的,稅務機關也應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
(2)業務(1)應繳納的消費稅=2.5×10×20%+10×2000×0.5×10000=6(萬元)
(3)業務(2)應繳納的消費稅=3×50×20%+50×2000×0.5×10000=35(萬元)
(4)業務(3)的納稅人為丙企業。
該業務的實質是甲酒廠受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納稅人為委托方丙企業,計稅依據為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
(5)業務(3)應繳納的消費稅=2.75×20×20%+20×2000×0.5×10000=13(萬元)
第三節 應納稅額的計算
1.(2017年考試真題)【單選題】下列應稅消費品中,除了在生產銷售環節征收消費稅外,還應在批發環節征收消費稅的是( )。
A.卷煙
B.超豪華小汽車
C.高檔手表
D.高檔化妝品
2.(2019年考試真題)【計算分析題】甲卷煙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3月發生下列業務:
(1)以直接收款方式銷售A牌卷煙80箱,取得銷售額256萬元。
(2)以分期收款方式銷售A牌卷煙350箱,銷售額1330萬元,合同約定當月收取50%的貨款,實際收到30%。
(3)甲廠提供煙葉委托乙卷煙廠加工一批煙絲,煙葉成本120萬元;乙廠收取加工費20萬元、代墊部分輔助材料的費用5萬元;煙絲當月完工并交付甲廠,乙廠無同類煙絲銷售。
(4)甲廠將委托加工收回煙絲的20%直接銷售,取得銷售額58萬元。
(5)從丙卷煙廠購入一批煙絲,甲廠用90箱A牌卷煙抵頂貨款;雙方均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
(其他相關資料:A牌卷煙為甲類卷煙,甲類卷煙消費稅稅率56%加每箱150元,煙絲消費稅稅率30%,上述銷售額和費用均不含增值稅。)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回答問題,如有計算需計算出合計數。
(1)計算業務(1)應繳納的消費稅額。
(2)計算業務(2)應繳納的消費稅額。
(3)計算業務(3)乙廠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額。
(4)回答業務(4)應繳納消費稅的理由并計算消費稅額。
(5)計算業務(5)應繳納的消費稅額。
1.業務(1)應繳納的消費稅額=256×56%+80×150÷10000=143.36+1.2=144.56(萬元)
2.業務(2)應繳納的消費稅額=1330×50%×56%+350×150÷10000×50%=375.03(萬元)
3.業務(3)代收代繳消費稅計稅價格=(120+20+5)÷(1-30%)=207.14(萬元) 乙廠代收代繳的消費稅額=207.14 ×30%=62.14(萬元)
4. 207.14×20%=41.43(萬元)<58(萬元), 銷售額大于計稅價格,應繳納消費稅。 應納消費稅額=58×30%-41.43×30% =4.97 (萬元)
5.應稅消費品換取生產資料,按當期消費品最高銷售價計稅。
業務(5)應繳納的消費稅額=1330÷350×90×56%+90×150÷10000=192.87(萬元)
第四節 征收管理
1.(2021年考試真題)【多選題】企業收取的下列費用中,應計入消費稅計稅基礎的有()。
A.隨同高檔手表銷售收取的包裝盒費用
B.白酒品牌使用費
C. 葡萄酒包裝物押金
D.延期付款支付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