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稅法》重點考核稅收實體法的內容,分值占比高達80%-85%。因此考生在備考時要講究方法,才能事半功倍。小編整理匯總了稅法歷年章節真題考點,考生在備考的同時也可以通過做真題進行自我檢測。進入233網校全真模擬系統刷題練習。>>進入快速刷題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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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稅法》歷年考試真題及答案:第五章
第一節 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1.(2017年考試真題)【單選題】對個人代銷彩票取得的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時,適用的所得項目是( )。
A.勞務報酬所得
B.工資薪金所得
C.偶然所得
D.經營所得
第二節 稅率與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1.(2017年考試真題)【單選題】個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適用按年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是( )。
A.轉讓房產取得的所得
B.經營家庭旅館取得的所得
C.將房產以年租的方式取得的租金所得
D.轉讓持有期滿一年的股票取得的所得
第三節 稅收優惠
1.(2020年考試真題)【單選題】個人取得的下列利息收入中,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是().
A.財政部發行國債的利息
B.國家發行金融債券的利息
C.企業發行公司債券的利息
D.個人教育儲蓄存款的利息
第五節 應納稅額的計算
1.(2021年考試真題)【綜合題】張某之子小學在讀,2020年3月生育一女,張某2020年收入和部分支出如下:
(1)每月工資9000元,含符合國家標準”三險一金" 2000元。
(2) 3月購買符合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保費每年4000元,并于當月向公司提交保險憑證。
(3) 4月通過出版社出版一部圖書,稅前稿費1 5000元。
其他相關資料:相關專項附加扣除均由張某百分之百扣除,張某已向公司提交專項附加扣除資料。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如有計算,需計算出合計數。
(1)判斷張某能否因2020年3月女兒出生,享受當年度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并簡要說明理由。
(2)張某每年繳納的4000元商業健康保險保費能否全額扣除,并簡要說明理由。
(3)計算出版社在支付稿酬時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1)不能享受當年度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理由:納稅人年滿3歲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張某女兒2020年3月出生,新生女兒在2020年不足3歲 ,因此不能享受當年度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2)不可以全額扣除;
理由:自2017年7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張某的商業健康保險費已經超過扣除限額,所以不能全額扣除。
(3)支付稿酬時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15000x (1-20%)x 70%x 20%= 1680 (元)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人額。稿酬所得的收人額減按70%計算。
第六節 應納稅額計算中的特殊問題處理
1.(2018年考試真題)【計算回答題】王某為某企業員工,2019年發生了如下經濟行為:
(1)單位依照國家標準為王某辦理了企業年金并繳費800元。
(2)年初取得該企業年金計劃分配的上年投資收益2000元,王某將該部分收益存入年金個人賬戶。
(3)購買福利彩票中獎100萬元,在領取獎金時當場向民政部門捐款10萬元。
(4)取得持有期滿兩年的某A股股票分紅6000元,另取得持股期6個月的另一A股股票分紅8000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回答問題,如有計算需計算出合計數。
(1)回答單位為王某繳納的企業年金是否應在當期繳納個人所得稅并說明理由。
(2)回答王某取得上年企業年金投資收益時是否應在當期繳納個人所得稅并說明理由。
(3)判斷王某向民政部門的捐款是否允許稅前全額扣除并說明理由。
(4)計算王某取得的彩票中獎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5)計算王某取得的股票分紅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1)暫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按規定,企業依照國家政策規定的標準為其員工繳納的企業年金單位繳費部分,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2)暫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因為按規定,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分配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3)可以全額稅前扣除。王某實際捐贈金額10(萬元)<30(萬元)=100×30%。
(4)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00-10)×20%=18(萬元)
(5)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8000×20%×50%=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