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業務素質,符合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經濟專業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 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 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取得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江蘇省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人員請具體按照《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江蘇省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人員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蘇職稱〔2021〕4號)條件要求進行報考。
(三)自2020年起,知識產權專業人員參加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職稱評審。此前按照相關規定獲得的知識產權領域相關職稱,可作為申報經濟系列知識產權專業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審的條件。具體由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會同人社部門審核。
(四)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時間截止日期為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