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高級經濟師考試網訊:《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于報送2015年高級經濟師等資格評審材料的通知》公布,下面是申報途徑和范圍詳情信息:
申報途徑和范圍
(一)各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應通過其所在單位申報。已在各級人才市場辦理人事代理的,也可經所在單位同意,通過各級人才市場申報。
(二)省外來粵人員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按如下規定辦理:
1.從中央部委、外省(市)和軍隊,通過組織調動、轉業安置或個人自主來粵工作且人事檔案關系在我省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高一級別專業技術資格。根據粵人社發〔2010〕306號要求,其在省外(軍隊)通過人事部門授權的評委會評審獲得的專業技術資格,須經確認取得我省的專業技術資格后,方可作為在我省申報評審的有效依據。
2.人事檔案關系不在我省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我省高級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除按資格條件及粵人社發〔2010〕306號要求提交申報評審材料和有關確認材料外,還須提交中級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評審表;通過以考代評方式取得省外專業技術資格的,須提交省外(省、市級人社部門)實行以考代評的政策文件、考試報名表;取得省外專業技術資格時獲得的中專及以上學歷證明材料。
(三)具備博士學位,達到副高級或不分正副高級資格條件的,可按規定程序申報評審副高級或不分正副高級資格。其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論著等條件必須是獲得博士學位后做出的方為有效。
(四)海外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回國后首次申報職稱可按實際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直接申報評審相應檔次的專業技術資格,不受資歷、計算機、英語條件限制,但需要提供足以說明其專業技術工作能力、學術水平的業績成果材料。首先,提交的業績材料是在國外期間取得的,可以是論文,也可以是其他研究成果;其次,這些成果要有較高的水平,得到國內三位以上同行專家的一致認可或推薦。
(五)非公有制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相關材料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后,直接報所在地縣(區、市)人事部門或由政府批準設立的人才代理機構審核,由所在地縣(區、市)人事部門或由政府批準設立的人才代理機構將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分類報送上一級人事部門或評委會。
(六)外省或中直駐粵單位、外省駐粵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專業技術人員,如需在我省申報評審,須先將外省省級職稱管理部門或主管部委(總公司)職稱管理部門出具的委托函,連同申報材料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才管理處審核同意后,方可報送申報材料,否則不予受理。
(七)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兩個系列資格,按《關于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干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有關規定執行。同時或不同時申報兩個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的,必須把申報另一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表作為申報本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以同樣的業績材料同時或不同時申報不同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