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工程,建設單位委托監理單位承擔施工階段的監理任務,總承包單位按照施工合同約定選擇了設備安裝分包單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工程開工前,總承包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認為修改部分施工圖設計可以使施工更方便、質量和安全更易保證,遂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了設計變更的要求。
事件2:專業監理工程師檢查主體結構施工時,發現總承包單位在未向項目監理機構報審危險性較大的預制構件起重吊裝專項方案的情況下已自行施工,且現場沒有管理人員。于是,總監理工程師下達了“監理工程師通知單”。
事件3:專業監理工程師在現場巡視時,發現設備安裝分包單位違章作業,有可能導致重大質量事故??偙O理工程師口頭要求總承包單位暫停分包單位施工,但總承包單位未予執行??偙O理工程師隨即向總承包單位下達了“工程暫停令”,總承包單位在向設備安裝分包單位轉發“工程暫停令”前,發生了設備安裝質量事故。
【問題】
1.針對事件1中總承包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要求,寫出項目監理機構的處理程序。
2.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事件2中起重吊裝專項方案需經哪些人簽字后方可實施?
3.指出事件2中總監理工程師的做法是否妥當,并說明理由。
4.事件3中總監理工程師是否可以口頭要求暫停施工?為什么?
5.就事件3中所發生的質量事故,指出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總承包單位和設備安裝分包單位各自應承擔的責任,說明理由。
2、某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簽訂了施工合同,合同中約定:建筑材料由建設單位提供;由于非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停工,機械補償費為200元/臺班,人工補償費為50元/工日;總工期為120天;竣工時間提前獎勵金額為3 000元/天,誤期損失賠償費為5 000元/天。經項目監理機構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如圖5一1所示。

施工過程中發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工程進行中,建設單位要求施工單位對某一構件做破壞性試驗,以驗證設計參數的正確性。該試驗需修建兩間臨時試驗用房,施工單位提出建設單位應該支付該項試驗費用和試驗用房修建費用。建設單位認為,該試驗費用屬建筑安裝工程檢驗試驗費,試驗用房修建費屬建筑安裝工程措施費中的臨時設施費,該兩項費用已包含在施工合同價中。
事件2:建設單位提供的建筑材料經施工單位清點入庫后。在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見證下進行了檢驗,檢驗結果合格。其后,施工單位提出,建設單位應支付建筑材料的保管費和檢驗費;由于建筑材料需要進行二次搬運,建設單位還應支付該批材料的二次搬運費。
事件3:①由于建設單位要求對B工作的施工圖紙進行修改,致使B工作停工3天(每停一天影響30工日,10臺班);②由于機械租賃單位調度的原因,施工機械未能按時進場,使C工作的施工暫停5天(每停一天影響40工日,10臺班);③由于建設單位負責供應的材料未能按計劃到場,E工作停工6天(每停一天影響20工日,5臺班)。施工單位就上述三種情況按正常的程序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了延長工期和補償停工損失的要求。
事件4:在工程竣工驗收時,為了鑒定某個關鍵構件的質量,總監理工程師建議采用試驗方法進行檢驗,施工單位要求建設單位承擔該項試驗的費用。
該工程的實際工期為122天。
【問題】
1.事件1中建設單位的說法是否正確?為什么?
2.逐項回答事件2中施工單位的要求是否合理,說明理由。
3.逐項說明事件3中項目監理機構是否應批準施工單位提出的索賠要求,說明理由并給出審批結果。(寫出計算過程)
4.事件4中試驗檢驗費用應由誰承擔?
5.分析施工單位是應該獲得工期提前獎勵,還是應該支付誤期損失賠償費,金額是多少?
3、某工程,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承擔施工招標代理和施工階段監理任務,擬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分別選擇建安工程施工、裝修工程設計和裝修工程施工單位。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監理單位編制建安工程施工招標文件時,建設單位提出投標人資格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獲得國家級工程質量獎項。
(2)在項目所在地行政轄區內進行了工商注冊登記。
(3)擁有國有股份。
(4)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事件2:建安工程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簽訂合同后,在施工中突遇合同中約定屬不可抗力的事件,造成經濟損失(見表6一1)和工地全面停工15天。由于合同雙方均未投保,建安工程施工單位在合同約定的有效期內,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了費用補償和工程延期申請。
表6-1經濟損失
序號 |
項目 |
金額/萬元 |
1 |
建安工程施工單位采購的已運至現場待安裝的設備修理費 |
5.O |
序號 |
項目 |
金額/萬元 |
2 |
現場施工人員的受傷醫療補償費 |
2.0 |
3 |
已通過工程驗收的供水管爆裂修復費 |
0.5 |
4 |
建設單位采購的已運至現場的水泥損失費 |
3.5 |
5 |
建安工程施工單位配備的停電時間用于應急的發電機修復費 |
0.2 |
6 |
停工期間施工作業人工窩工費 |
8.O |
7 |
停工期間必要的留守管理人員工資 |
1.5 |
8 |
現場清理費 |
0.3 |
合計 |
21.O |
事件3:施工過程中,總監理工程師發現施工單位剛開始采用的一項新工藝未向監理機構報審。
事件4:在施工時,裝修工程施工單位發現圖紙錯誤,導致裝修工程局部無法正常進行,雖然不會影響總工期,但造成了人工窩工等損失。裝修工程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變更設計和費用索賠的申請。
【問題】
1.逐條指出事件1中監理單位是否應采納建設單位提出的要求,分別說明理由。
2.事件2中,發生的經濟損失分別由誰承擔?建安工程施工單位總共可獲得費用補償為多少?工程延期要求是否成立?
3.寫出總監理工程師對事件3的處理程序。
4.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 50319-2000)的規定,寫出事件4中項目監理機構處理變更設計和費用索賠的程序。
4、某實施監理的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采用《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計價方式招標,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為110天。施工合同中約定如下。
(1)工期每提前(或拖延)1天,獎勵(或罰款)3 000元(含稅金)。
(2)各項工作實際工程量在清單工程量變化幅度±10%以外的,雙方可協商調整綜合單價;變化幅度±10%以內的,綜合單價不予調整。
(3)因發包方原因造成機械閑置,其補償單價按照機械臺班單價的50%計算;人員窩工補償單價,按照50元/工日計算。
(4)規費綜合費率為3.55%,稅金率為3.41%。
工程項目開工前,承包方按時提交了施工方案及施工進度計劃(見圖5-1),并獲得發包方工程師的批準。

圖5-1施工進度計劃(單位:天)
根據施工方案及施工進度計劃,工作8和工作I需要使用同一臺機械施工。該機械的臺班單價為1 000元/臺班。
該工程項目按合同約定正常開工,施工中依次發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C工作施工中,因設計方案調整,導致C工作持續時間延長10天,造成承包方人員窩工50個工日。
事件2:I工作施工開始前,承包方為了獲得工期提前獎勵,擬訂了I工作縮短2天作業時間的技術組織措施方案,發包方批準了該調整方案。為了保證質量,1工作時間在壓縮2天后不能再壓縮。該項技術組織措施產生費用3 500元。
事件3:H工作施工中,因勞動力供應不足,使該工作拖延5天。承包方強調勞動力供應不足是因為天氣過于炎熱所致。
事件4:招標文件中G工作的清單工程量為1 750 m3(綜合單價為300元/m3),與施工圖紙不符,實際工程量為1 900 m3。經承發包雙方商定,在G工作工程量增加但不影響事件1至3調整的項目總工期的前提下,每完成1 m3增加的趕工工程量按綜合單價60元計算趕工費(不考慮其他措施費)。
上述事件發生后,承包方及時向發包方提出了索賠并得到了相應的處理。
【問題】
1.承包方是否可以分別就事件1至4提出工期和費用索賠?說明理由。
2.事件1至4發生后,承包方可得到的合理工期補償為多少天?該工程項目的實際工期是多少天?
3.事件1至4發生后,承包方可得到總的費用追加額是多少?
5、某工程,建設單位委托監理單位承擔施工招標代理和施工階段監理工作,并采用無標底公開招標方式選定施工單位。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項目監理機構在組織評審A、B、C、D、E五家施工單位的投標文件時發現,A單位施工方案工藝落后,報價明顯高于其他投標單位報價;B單位投標文件的關鍵內容字跡模糊、無法辨認;C單位投標文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D單位的報價總額有誤;E單位投標文件中某分部工程的報價有個別漏項。
事件2:為確保深基坑開挖工程的施工安全,施工項目經理親自兼任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員。為趕工期,施工單位在報審深基坑開挖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同時即開始該基坑開挖。
事件3:施工單位對某分項工程的混凝土試塊進行試驗,試驗數據表明混凝土質量不合格。于是委托經監理單位認可的有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對該分項工程混凝土實體進行檢測,檢測結果表明,混凝土強度達不到設計要求,須加固補強。
事件4:專業監理工程師巡視時發現,施工單位采購進場的一批鋼材準備用于工程,但尚未報驗。
【問題】
1.事件1中A、B、D、E四家單位的投標文件是否有效?分別說明理由。
2.指出事件2中施工單位做法的不妥之處,寫出正確做法。
3.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 50319--2000),寫出總監理工程師處理事件3的程序。
4.寫出專業監理工程師處理事件4的程序。
6、政府投資的某工程,某監理單位承擔了該工程施工招標代理和施工監理任務,該工程采用無標底公開招標方式選定施工單位。工程實施中發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工程招標時,共A、B、C、D、E、F、G七家投標單位通過資格預審,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提交了投標文件。評標時,發現A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雖加蓋了公章,但沒有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只有法定代表人授權書中被授權人的簽字(招標文件中對是否可由被授權人簽字沒有具體規定);B投標單位的投標報價明顯高于其他投標單位的投標報價,分析其原因是施工工藝落后造成的;C投標單位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工期380天作為投標工期,但在投標文件中明確表示如果中標,合同工期按定額工期400天簽訂;D投標單位投標文件中的總價金額匯總有誤。
事件2:經評標委員會評審,推薦G、F、E投標單位為前3名中標候選人。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前,建設單位要求監理單位分別找G、F、E投標單位重新報價,以價格低者為中標單位。按原投標價簽訂施工合同后,建設單位再次重新報價與中標單位簽訂協議書,作為實際履行合同的依據。監理單位認為建設單位的要求不妥,并提出了不同意見,建設單位最終接受了監理單位的意見,確定G投標單位為中標單位。
事件3:開工前,總監理工程師召開了第一次工地會議,并要求G單位及時辦理施工許可證,確定工程水準點、坐標控制點,按政府有關規定及時辦理施工噪聲和環境保護相關手續。
事件4:開工前,設計單位組織召開了設計交底會。會議結束后,總監理工程師整理了一份“設計修改建議書”,提交給設計單位。
事件5:施工開始前,G單位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送了"施工測量放線報驗表",并附有測量放線控制成果及保護措施。專業監理工程師復核了控制樁的校核成果和保護措施后,即予以簽認。
【問題】
1.分別指出事件1中A、B、C、D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是否有效?說明理由。
2.事件2中,建設單位的要求違反了招標投標有關法規的哪些具體規定?
3.指出事件3中總監理工程師做法的不妥之處,寫出正確做法。
4.指出事件4中設計單位和總監理工程師做法的不妥之處,寫出正確做法。
5.事件5中,專業監理工程師還應檢查、復核哪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