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四
1.事件1中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做法的不妥之處以及理由:
(1)不妥之處:打樁工程開工前,分包單位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送了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及相關資料。
理由:在總承包單位選定分包單位后,應向監理工程師報送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及相關資料。
(2)不妥之處:專業監理工程師僅審查了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后,認為符合條件。
理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的內容不全面。
(3)不妥之處:專業監理工程師認為符合條件后即通知施工單位同意分包單位進場施工。理由:應由總監理工程師書面確認。
2.專業監理工程師處理事件2的程序:報總監理工程師并下達監理工作通知單,要求施工單位提交產品出廠合格證、技術說明書及檢驗或實驗報告,待重新檢驗合格后使用,如檢驗不合格,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將該批鋼材撤出現場。
3.第(1)項原因歸入影響工程質量的五大要因的人員之中。
第(2)項原因歸入影響工程質量的五大要因的方法之中。
第(3)項原因歸入影響工程質量的五大要因的機械之中。
第(4)項原因歸入影響工程質量的五大要因的環境之中。
第(5)項原因歸入影響工程質量的五大要因的環境之中。
第(6)項原因歸入影響工程質量的五大要因的材料之中。
繪制的因果分析圖如下圖所示。
4.按損失嚴重程度劃分,事件4中的質量事故屬于嚴重質量事故。
項目監理機構接到事故調查報告后對該事故的處理程序:①組織相關單位研究,并責成相關單位完成技術處理方案;②對工程質量事故技術處理施工質量進行監理;③組織相關各方對施工單位完工自檢后報驗的結果進行檢查驗收,必要時進行處理結果鑒定;④審核簽認事故單位報送的質量事故處理報告,組織將有關技術資料歸檔;⑤簽發工程復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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