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考生了解、熟悉和掌握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基本理論、方法,并依據合同對建設工程進行監督管理的熟練程度,以提高考生運用合同管理手段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考試內容
一、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礎
了解:合同的公證與鑒證。
熟悉:代理關系:建筑工程一切險。
掌握:合同法律關系;合同擔保。
二、合同法律制度
了解:合同的類別;格式條款;締約過失責任。
熟悉:無效合同與可變更、可撤銷合同;合同的轉讓與合同履行的債權債務轉移;合同的形式。
掌握:合同爭議的解決;要約與承諾;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合同履行;違約責任;
三、建設工程招標管理
了解:招標方式;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對招標的監督。
熟悉:監理招標;勘察設計招標。
掌握:公開招標程序;施工招標。
四、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了解:監理人應完成的監理工作;違約責任。
熟悉: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有效期;監理合同的價款與酬金。
掌握: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