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工程師對索賠的反駁
首先要說明的是,這里所講的反駁索賠僅僅指的是反駁承包人不合理索賠或者索賠中的不合理部分,而絕對不是把承包人當作對立面,偏袒發包人,設法不給與或盡量少給與承包人補償。反駁索賠的措施是指工程師針對一些可能發生索賠的領域,為了今后有充分證據反駁承包人的不合理要求而采取的監督管理措施。反駁索賠措施實際上是包括在工程師的日常監理工作中的。能否有力地反駁索賠,是衡量工程師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度。
對承包人的施工活動進行日常現場檢查是工程師執行監理工作的基礎,監督現場施工按合同要求進行。檢查人員應具有一定的實踐經驗、.認真的工作態度和良好的合作精神。人員素質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將決定工程師監理工作的成效。檢查人員應該善于發現問題,隨時獨立保持有關情況記錄,絕對不能簡單照抄承包人的記錄。必要時應對某些施工情況攝取工程照片;每天下班前還必須把一天的施工情況和自己的觀察結果簡明扼要地寫成“工程監理日志”,其中特別要指出承包人在哪些方面沒有達到合同或計劃要求。這種日志應該逐級加以匯總分析,最后由工程師或其他授權代表把承包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連同處理建議書面通知承包人,為今后反駁索賠提供依據。
合同中通常都會規定承包人應該在多長時間內或什么時間以前向工程師提交什么資料供工程師批準、同意或參考。工程師最好是事先就編制一份“承包人應提交的資料清單”,其內容包括資料名稱、合同依據、時間要求、格式要求及工程師處理時間要求等,以便隨時核對。如果到時承包人沒有提交或提交資料的格式等不符合要求,則應該及時記錄在案,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的這種問題,可能是今后用來說明某項索賠或索賠中的某部分應由承包人自己負責的重要依據。
工程師要了解承包人施工材料和設備到貨情況,包括材料質量、數量和存儲方式以及設備種類、型號和數量。如果承包人的到貨情況不符合合同要求或雙方同意的計劃要求,工程師應該及時記錄在案,并通知承包人。這些也可能是今后反駁索賠的重要依據。
與承包人一樣,對工程師來說,做好資料檔案管理工作也非常重要。如果自己的資料檔案不全,索賠處理終究會處于被動,只能是人云亦云。即便是明知某些要求不合理,也無法予以反駁。工程師必須保存好與工程有關的全部文件資料,特別是應該有自己獨立采集的工程監理資料。
工程師通常可以對承包人的索賠提出質疑的情況有:
(1)索賠事項不屬于發包人或工程師的責任,而是與承包人有關的其他第三方的責任;
(2)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負有責任、承包人必須劃分和證明雙方責任大小;
(3)事實依據不足;
(4)合同依據不足;
(5)承包人未遵守意向通知要求;
(6)承包人以前已經放棄(明示或暗示)了索賠要求;
(7)承包人沒有采取適當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
(8)承包人必須提供進一步的證據;
(9)損失計算夸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