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浙財綜字〔2006〕141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各地的考試報名宣傳、報考條件審查和報送報名材料等費用,按每人20元的標準由省財政轉移支付。考生的繳款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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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浙財綜字〔2006〕141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各地的考試報名宣傳、報考條件審查和報送報名材料等費用,按每人20元的標準由省財政轉移支付。考生的繳款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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