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 199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人辦發〔1997〕105號)和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6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14號)精神,結合北京地區實際情況,現將2006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
(一)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 (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
(三) 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畢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四)對于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且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以上畢業;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 2005年年底。
二、考試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三、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2006年5月13日 |
上午 9∶00-11∶00 |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
下午 2∶00-05∶00 |
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 |
2006年5月14日 |
上午 9∶00-11∶00 |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
下午 2∶00-06∶00 |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
四、報名辦法
(一)本次考試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辦法,要求全部報考人員提前到就近的招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或中國建設銀行網點辦理網上支付卡。
(二)非首次報考人員,務必于2005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網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網上的要求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
(三)首次報考人員須于2005年12月15日至12月24日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填寫提交《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資格審核表》(以下簡稱《資格審核表》),并用A4紙打印《資格審核表》,按規定貼好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兩張,經本人所在單位人事(干部)部門審核并蓋章。報考人員須持《資格審核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機動車駕駛執照、軍官證、護照,下同)、學歷證書、職稱證書(上述證件均為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 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還需持監理部門出具的本人從事監理工作年限的證明或監理部門在《資格審核表》從事監理工作年限一 欄蓋章。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務必于 2005年12月30日之前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在網上繳納報考費用,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方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資格審核時間: 2005年12月20日—12月24日
資格審核地點:
1、北京建工培訓中心(東直門外新中街11號院內,聯系電話:64165149)
2、北京城市建設學校(朝陽區水碓東路15號院,聯系電話:85982272、85987792)
(四)在資格審核的同時辦理考試大綱的征訂工作。
(五)凡已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 2006年5月8日至5月11日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二○○五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