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一、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文件依據:浙人職〔1998〕12號)
(一)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或1970年及其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畢業;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三年。
2、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凡符合報考條件 , 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個科目:
1、1970年及其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以上畢業;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
二、工作年限計算。根據浙江省人事廳浙人專〔2002〕74號文件:工作年限是指報名人員取得相關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時間的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