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6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浙考發〔2005〕5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為做好2006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考試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5月13日 上午9:00-11:00 工程建設合同管理
下午2:00- 5:00 工程建設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5月14日 上午9:00-11:00 工程建設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下午2:00- 6:00 工程建設監理案例分析
二、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和范圍仍按省人事廳、省建設廳(浙人職〔1999〕212號)文件規定執行(詳見附件1)。報名條件中,凡涉及時間期限的一律計算至2006年12月31日。
三、獲得執業資格的條件
參加全部四個科目考試的,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成績可以滾動);具備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報考兩個科目的,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
四、考試形式和要求
《工程建設監理案例分析》科目試卷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個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全部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五、報名辦法
報考者須按要求準確填寫《2006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2),并在報名表的指定位置貼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2005年拍攝的本人白底免冠二寸證件照(制合格證書用)和同一底版的一寸照各一張(不得采用紅色底片),同時隨附下列材料:
1.學歷證書及復印件;
2.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任書及復印件;
3.由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監理、設計、施工等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4.申請免試人員另外須提交符合免試條件要求的原始證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5.上年度參考人員今年續考的,需提供檔案號或上年度的準考證(準考證或檔案號是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的依據,考生務必妥善保管,以備下年度報考時使用) 及學歷證書復印件,并在報名表相應欄目(“是否為首次報考”的“否”字欄目)內打勾,可不附其他有關的證明材料。
鎮海區所屬單位報考人員請于12月26-28日期間攜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任書原件及復印件并將匯總后的材料按附件4要求報送至招寶山街道工農路1號人才勞動力市場4號窗口辦理報名手續,聯系電話:86270135、86290666。
六、考試收費
考務費收取標準按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財政部(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04〕253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目40元收取。
七、組織管理
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及考務工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需要征訂教材的,請與市城鄉建委培訓中心聯系(電話:87876582)。
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政策性強、影響面大,備受社會關注。各縣(市)區人事和建設管理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嚴格掌握報考資格條件,加強對資格審查工作的管理,確保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