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義烏市人事(人力資源)考試辦公室、紹興市人事考 試中心、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為做好 2018 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根據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 2018 年度全國 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 號)要求,以及省人力社保廳等 12 部門《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 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浙人社發〔2017〕54 號)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定于 5 月 19 日至 20 日進行,具體時間及科目為: 2 5 月 19 日 上午 9:00—11:00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 2:00—5:00 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5 月 20 日 上午 9:00—11:00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下午 2:00—6:00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二、報考條件和獲得證書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居民,遵紀守法, 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 試。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 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 滿 3 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 職務。 3、1970 年(含 1970 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 畢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 務,并任職滿 3 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并同時 具備下列 4 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和 《工程建設質量、投資、進度控制》2 個科目。 1、1970 年(含 1970 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 (含中專)以上畢業。 3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 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 15 年。 4、從事監理工作滿 1 年。
(三)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 當年年底。
(四)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 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五)參加全部 4 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 2 個考試 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條件,參加 2 個科目 考試(級別為免 2 科)的人員,必須在 1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 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三、考生報考事項
報考人員于 3 月 3 日至 12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 ( www.zjks.com ) 鏈 接 的 中 國 人 事 考 試 網 (http://link.233.com/28357/),按報名系統上的流程與要求, 作出誠信承諾、如實填報信息、上傳考生電子證件照片(照片處 理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務必在確認無誤 后再下載打印“報名表”(報名表請妥善留存,供“考后資格審 查”時備用),在打印“報名表”后即可進行網上交費。 若發現報名信息有誤,可在交費前重新修改,交費后則不能 再修改(報名信息和打印的報名表,必須以交費前最后一次修改 的信息為準)。如屬報考人員填錯信息、傳錯照片、選錯報名點、 4 未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材料虛假或不全等原因,造成 參加考試、考后資格審查、證書制發與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考 人員自擔責任。只進行網上信息填報未進行網上交費的,視為自 動放棄考試報名;如報錯級別的原合格成績不能使用。 已在網上報名并交費成功的考生可于 5 月 14 日至 18 日登錄 浙江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 求參加考試。考點統一設在省直杭州市區。
四、收費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 試等 18 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人 社廳函〔2015〕278 號 )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16〕 71 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每人每科 60 元,主觀 題每人每科 70 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考生的交費票據,在考 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五、試題題型和考試規定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為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專用 答題卡上作答,草稿紙統一發放。其余 3 個科目均為客觀題,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題本空白處可作草稿紙。嚴禁將 試卷、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卷(削) 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儲存功能)。必須憑準 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才能進場(二證缺一不可),開考 5 分鐘后 不得入場.
嚴禁將電子通訊工具、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 5 考生答題前應認真閱讀試卷封二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或“答 題須知”,按提示涂寫基本信息和作答。 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人社部將在閱卷過程中實施雷同技術 甄別,若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都將按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提醒廣 大考生在應考時務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誠信參考。
六、考試用書
考試用書由考生自行到當地新華書店購買。
七、考試成績公布和考后資格審查
考試成績在國家相關部門確認或劃定分數線后予以公布,屆 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并下載考試成績。 考后報考資格審查工作由省建管局負責實施。在公布考試成 績時,考后審查的時間、地點和所需提交的資料等具體事項,由 省建管局確定后,連同應試科目全部通過的考生信息,一并同步 公布,請相關考生注意查看。 對于應試科目全部通過的考生,請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按 屬地原則到所在設區的市(含義烏市)建設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 現場報考條件審查,逾期不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 通 過 考 后 審 查 的 考 生 , 屆 時 可 登 陸 浙 江 政 務 服 務 網 (link.233.com/11964)查詢并下載個人證書信息。
八、有關要求
各市人事考試和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 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計劃見附件)。在省人事考 試網公布考試成績和相關考后審查事項的同時,也請行業主管部 6 門在相關網站發布相關信息,并及時報送審查信息。對弄虛作假 和考試舞弊者,一經發現,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 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 31 號令)和人社部辦公廳印 發的《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等處理。其中,對主觀違紀 的,還將按《人事考試違紀違規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規 定》(浙人社發〔2014〕140
號)處理,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 正和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