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報考人員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居民,遵紀守法,具有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監理工程師資格全科(4科)考試: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并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2科,只參加其余2科考試。
①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畢業。
?、诎凑諊矣嘘P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蹚氖鹿こ淘O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軓氖卤O理工作滿1年。
(二)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按滿周年計算,其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