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審核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單位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等材料,各地要求略有不同,具體詳見當地報名通知。
監理工程師報名時間一般在3月份,各地人事考試網發布報名通知,公布具體的報名時間、報名條件、報名流程、準考證打印等事項。符合條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自行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報名。
監理工程師資格核查分網上在線核查、網上上傳證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種方式。資格核查由住建部門(土木建筑工程專業)、交通運輸部門(交通運輸工程專業)和水利部門(水利工程專業)負責。
1.網上在線核查
考生提交注冊信息后,報名系統對考生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進行在線核查。核查結果將在提交信息后24小時內反饋。身份信息或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會影響報名。
2.網上上傳證明材料
需網上上傳證明材料的考生: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撤回承諾申請的。
3.考后核查
在考試成績發布后,由住建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和水利部門分別對成績合格人員進行報名資格核查。請考生按照報考條件提前準備證明材料,關注省人事考試中心和資格核查部門網站發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參加考后資格核查。
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行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下簡稱告知承諾制)。
考生報名時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考生作出承諾后,也可在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申請,撤回承諾申請的考生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和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考生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有關告知承諾制具體內容請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link.233.com/28357)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查詢。
(一)選擇告知承諾制的辦理方式
適用并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生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資格核查部門的核查權力和考生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二)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申請、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
考生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資格核查部門的核查權力和考生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以備核查。
(一)監督監管
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后,資格核查部門依法依規對考生進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運用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助核查、隨機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對考生承諾內容開展核查。考試成績發布后,由資格核查部門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成績合格人員進行聯合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于實名舉報的,必須核實處理。
(二)虛假承諾處理
1.考試前,資格審核部門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2.考試后,資格審核部門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取得證書或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3.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