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考生了解、熟悉和掌握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方法和建設工程監理相關法規的程度,以提高考生的監理理論水平。
考試內容
一、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
了解:建設工程監理制產生的背景;建設工程監理發展的趨勢;建設工程法律法規體系。
熟悉:建設工程監理的理論基礎;現階段建設工程監理的特點;建設工程管理制度。
掌握:建設工程監理的概念、性質和作用;建設程序。
二、監理工程師和工程監理企業
了解:監理工程師的執業特點;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中外合資經營監理企業與中外合作經營監理企業;我國工程監理企業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的改革;工程監理企業規章制度。
熟悉:監理工程師的職業道德;監理工程師的法律地位;工程監理企業經營活動基本準則。
三、建設工程目標控制
了解:建設工程目標的分解;建設工程設計和施工階段的特點。
熟悉:控制程序及其基本環節;目標控制的前提工作;建設工程目標的確定;建設工程目標控制的任務和措施。
掌握:控制類型;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三大目標之間的關系;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的含義。
四、建設工程風險管理
了解:風險的定義與相關概念;風險的分類;風險量函數;險概率的衡量。
熟悉:風險識別的特點和原則;風險識別的過程;風險評價的作用;風險回避;風險自留;風險對策決策過程。
掌握:建設工程風險與風險管理概念;建設工程風險的分解;風險識別的方法;風險損失的衡量;風險評價;損失控制;風險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