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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或施工總分包模式
(一)設計或施工總分包模式特點
所謂設計或施工總分包,是指業主將全部設計或施工任務發包給一個設計單位或一個施工單位作為總包單位,總包單位可以將其部分任務再分包給其他承包單位。
(二)設計或施工總分包模式的優缺點
1.優點:(1)有利于建設工程的組織管理。由于業主只與一個設計總包單位或一個施工總包單位簽訂合同,工程合同數量比平行承發包模式要少很多,有利于業主的合同管理,也使業主協調工作量減少,可發揮監理與總包單位多層次協調的積極性。 (2)有利于投資控制。總包合同價格可以較早確定,并且監理單位也易于控制。(3)有利于質量控制。在質量方面,既有分包單位的自控,又有總包單位的監督,還有工程監理單位的檢查認可,對質量控制有利。(4)有利于工期控制。
2.缺點:(1)建設周期較長。不僅不能將設計階段與施工階段搭接,而且施工招標需要的時間也較長。(2)總包報價可能較高。競爭相對不甚激烈;另一方面,總包單位都要在分包報價的基礎上加收管理費向業主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