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7年度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社廳發〔2017〕10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2017年度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商住房城鄉建設部,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科目的合格標準
科目名稱 | 合格標準 | 試卷滿分 |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 66 | 110 |
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 96 | 160 |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 66 | 110 |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 72 | 120 |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與我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確認無誤后,按附件要求逐項填寫,并于2017年8月31日前送我部人事考試中心,附件數據作為發放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證書發放等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7年8月17日
考后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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