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監理工程師考試考后資格審核通知陸續公布,從長沙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獲知,2019年長沙考區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審安排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2019年度長沙考區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 (名單見附件1)以及上述考試2018年度考試成績合格未及時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
曾參加審核因條件不合格未通過人員將不再受理。
二、資格審查要求
(一)單位初審
申請人所在單位負責初審把關。所在單位人事(人力資源)部門須對申請人《資格考試報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實,嚴格把關。初審符合條件的,所在單位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中“單位意見”欄內簽署“資格初審合格”意見并蓋章。不符合條件的,及時告知申請人不符合報名參考條件,不再參加資格復審。
初審需要的材料如下:
1、《資格考試報名表》(報名時下載打印的版本)1份。此表用于存入個人專業技術檔案,網上報名系統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若有兩頁請正反打印(報名表模板見附件4)。
考生自己未打印的,可攜帶身份證于2019年8月8日—9日在長沙市考試指導中心補打(地址:長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號27樓2703辦公室)。
2、畢業證件。
3、身份證件。
4、其他申請人需補充的輔證材料。
(二)人社部門現場復審安排
(1)復審時間:2019年8月13日(星期二)
(2)復審地點:長沙市勞動西路299號賀龍體育場南門長沙人才市場(地鐵一號線在侯家塘站4號出口,公交線路202、123、314、2、4、8、134、137、145、160、402、803、906在仰天湖站下車)。
(3)提交材料:
①已經所在單位初審后簽字蓋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1份(請申請人務必在《資格考試報名表》本人簽名處備注本人手機號碼)。
②所在單位簽字蓋章的從事工作年限的證明材料(模板見附件3)。
③持教育部門學歷的,出具已經所在單位初審合格的初審查驗結果。
④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推進技工院校改革創新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湘人社發〔2015〕46號)精神,規定“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按照全日制大專學歷享受相應待遇政策”、“高級技工學校、技工學校畢業生按照全日制中專學歷享受相應待遇政策”。持技工院校畢業學歷的,出具已經所在單位初審合格的初審查驗材料。
⑤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相應證書、聘書等其他材料的復印件。
⑥監理工程師資格復審需提供中級職稱證明件。
以上所有材料復印件須使用A4紙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注意事項
1、資格初審時,由申請人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資格證等相關材料原件。所在單位初審時,認為需留存備用備查的,可復印核對后,在復印件上簽署“與原件核對一致”,原件退還申請人。
2、申請人按照“哪里報名哪里資格復審”的原則進行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提交復審相關材料的,將不予受理。資格復審時,主要對初復審驗結果進行審核,重點對初審單位出具的查詢認證情況進一步確認。
3、所有材料復印件須使用A4紙并加蓋單位公章,《資格考試報名表》相關欄目還需驗證人簽名負責,嚴格執行“誰復審,誰簽名,誰負責”的復審管理制度。
4、網上報名成功、繳費成功、準考證打印成功、考試成績合格等并非資格復審合格(特別提示:不要輕信非法培訓機構等“考過即通過”“報考即”的誤導),只有通過考后初審和復審兩級復審的才認定為資格復審通過(如按規定被列入核查或抽查的,還須核查、抽查合格),方可辦理后續手續。
5、因特殊原因未在指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的人員,可在下一年度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復審時補辦一次。仍不補辦資格復審的,視為申請人自動放棄,資格考試等部門清理相關數據,不再予以資格復審及發證,后果由申請人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