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監理工程師考試成績已公布,有考生查分后會對自己的成績有疑問,特別是有些考生只差了一分及格,確實很可惜。如果有考生對自己的考試成績有疑問,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成績復查申請。那么,該怎樣進行申請?
往年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四個科目的合格標準分別為66分、96分、66分和72分(相應科目試卷滿分分別為110分、160分、110分和120分)。
監理工程師成績復查范圍
(1) 主觀題試卷: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對主觀題評分標準上的異議不屬于核查范圍;
(2) 客觀題(答題卡作答)無考試成績的;
(3) 違紀、違規、異常記錄的。
監理工程師成績復查須知
1. 成績復查只限于主觀題考試成績的復查,客觀題成績不在復查受理范圍之內。
2. 考生需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一個月內(節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當地考試中心辦公大廳提交復查申請表,逾期不予受理。
3. 參照人社部有關規定,考試成績復查工作,由人事考試中心工作人員負責。復查試卷只復核申請人在試卷或答題紙上作答有無漏評,計分、登分是否準確,復查內容不涉及評分標準。
4. 一般對同一考試科目,成績復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5. 由于考試成績屬考生個人隱私,因此復查申請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辦。
復查考試成績申請表一般樣式如下(各省復查考試成績申請表可能有所不同,具體請以當地人事考試中心公布的復查考試成績申請表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