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試成績復查須知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18號)相關規定,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北京市人事考試服務頻道“考試專欄”中的“成績查詢”欄目點擊“人事考試成績復查”按鈕申請成績復查;或關注“北京人事考評信息宣傳”微信公眾號“辦事攻略—成績查詢—人事考試成績復查”申請成績復查。
1.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應在考試成績公布后30日內(北京市公務員考試為5日)通過人事考試成績復查系統申請成績復查,逾期不予受理。
2.復查內容僅限試卷有無漏評,計分、登分是否準確,是否存在違紀、缺考或其他異常情況,不涉及評分標準。
3.申請成績復查的考生不能查看考后試卷、答卷、標準答案等相關材料。考試結束后的試題、試卷、標準答案等不向社會公開。
4.國家級考試,市人事考評辦負責把復查申請報交上級考試主管部門,復查結果的通知時間視上級主管部門的反饋時間而定。
北京市級考試,一般在成績復查截止日期后兩周內將復查結果通知申請人。
5.如確因評卷、登分過程中的失誤造成申請人成績錯誤的,由考評辦按相關信息更正流程糾正。
6.對于同一考試科目,復查申請只受理一次,復查后的成績為最終成績。
7.復查結果將以短信形式發送申請人。
提示:因客觀題(判斷題、選擇題)為全流程計算機閱卷,無人工評分環節,不建議申請復查。
文章原標題:人事考試成績復查須知
文章來源:北京人事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