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鋼結構工程試驗與檢測
(一)鋼材材質檢驗
鋼材的材質檢驗應按下列要求進行:
(1)鋼結構工程所用的材料應符合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應具有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并應經進場檢驗合格后使用。
(2)鋼材訂貨合同應對材料牌號、規格尺寸、性能指標、檢驗要求、尺寸偏差等有明確的約定。定尺鋼材應留有復驗取樣的余量;鋼材的交貨狀態,按設計文件對鋼材的性能要求與供貨廠家商定。
(3)鋼材的進場驗收,對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鋼材,應進行抽樣復驗:
1)國外進口鋼材;
2)鋼材混批;
3)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設計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4)建筑結構安全等級為一級,大跨度鋼結構中主要受力構件所采用的鋼材;
5)設計有復驗要求的鋼材;
6)對質量有疑義的鋼材
【注】有厚度方向要求的鋼板,宜附加逐張超聲波無損探傷復驗;進口鋼材復驗的取樣、制樣及試驗方法應按設計文件和合同規定執行。海關商檢結果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后,可作為有效的材料復驗結果。
(二)焊接材料材質檢驗
用于重要焊縫的焊接材料,或對質量合格證明文件有疑義的焊接材料,應進行抽樣復驗,復驗時
焊絲宜按五個批(相當爐批)取一組試驗,焊條宜按三個批(相當爐批)取一組試驗。
(三)鋼結構焊接檢驗
1.一般規定
(1)焊接檢驗分類
1)自檢,是施工單位在制造、安裝過程中,由本單位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人員或委托具有相應檢驗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的檢驗;
2)監檢,是業主或其代表委托具有相應檢驗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的檢驗;
3)焊接檢驗的一般程序包括焊前檢驗、焊中檢驗和焊后檢驗,并應符合相關規定。
2.焊縫外觀檢測
(1)所有焊縫應冷卻到環境溫度后方可進行外觀檢測。
(2)外觀檢測采用目測方式。
3.承受靜荷載結構焊接質量的檢驗
焊縫的外觀質量應規范要求。焊縫尺寸應符合規范要求。
(1)無損檢測的基本要求
無損檢測應在外觀檢測合格后進行。
(2)設計要求全焊透的焊縫,內部缺陷的檢測規定
1)一級焊縫應100%檢驗。
2)二級焊縫應進行抽驗,抽驗比例不小于20%。
3)三級焊縫應根據設計要求進行相關的檢測,一般情況下可不進行無損檢測。
(3)超聲波檢測規定
對超聲波檢測結果有疑義時,可采用射線檢測驗證。
(4)表面檢測規定
鐵磁性材料應采用磁粉檢測表面缺欠。不能使用磁粉檢測時,應采用滲透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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