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監理工程師考試案例分析每日一練(4月23日)
1、
某工程的施工合同工期為16周,項目監理機構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如圖6—1所示(時間單位:周)。各工作均按勻速施工。施工單位的報價單(部分)見表6—1。
施工單位報價單 表6-1
工程施工到第4周時進行進度檢查,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1:A工作已經完成,但由于設計圖紙局部修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為840m3,工作持續時間未變。
事件2:B工作施工時,遇到異常惡劣的氣候,造成施工單位的施工機械損壞和施工人員窩工,損失1萬元,實際只完成估算工程量的25%。
事件3:C工作為檢驗檢測配合工作,只完成了估算工程量的20%,施工單位實際發生檢驗檢測配合工作費用5000元。
事件4:施工中發現地下文物,導致D工作尚未開始,造成施工單位自有設備閑置4個臺班,臺班單價為300元/臺班、折舊費為100元/臺班。施工單位進行文物現場保護的費用為1200元。
問題1:根據第4周末的檢查結果,在圖6-1上繪制實際進度前鋒線,逐項分析B、C、D三項工作的實際進度對工期的影響,并說明理由。
問題2:若施工單位在第4周末就B、C、D出現的進度偏差提出工程延期的要求,項目監理機構應批準工程延期多長時間?為什么?
問題3:施工單位是否可以就事件2、4提出費用索賠?為什么?可以獲得的索賠費用是多少?
問題4:事件3中C工作發生的費用如何結算?
問題5:前4周施工單位可以得到的結算款為多少元?
2、 某工程在實施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l:由于工程施工工期緊迫,建設單位在未領取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要求項目監理機構批準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開工報審表》并簽發《工程開工令》。
事件2:在未向項目監理機構報告的情況下,施工單位按照投標書中打樁工程及防水工程的分包計劃,安排了打樁工程施工分包單位進場施工,項目監理機構對此做了相應處理后書面報告了建設單位。建設單位以打樁施工分包單位資質未經其認可就進場施工為由,不再允許施工單位將防水工程分包。
事件3:樁基工程施工中,在抽檢材料試驗未完成的情況下,施工單位已將該批材料用于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發現后予以制止。其后完成的材料試驗結果表明,該批材料不合格,經檢驗,使用該批材料的相應工程部位存在質量問題,需進行返修。
事件4:施工中,由建設單位負責采購的設備在沒有通知施工單位共同清點的情況下就存放在施工現場。施工單位安裝時發現該設備的部分部件損壞,對此,建設單位要求施工單位承擔損壞賠償責任。
事件5:上述設備安裝完畢后進行的單機無負荷試車未通過驗收,經檢驗認定是因為設備本身的質量問題造成的。
問題:
1.指出事件1和事件2中建設單位做法的不妥之處,說明理由。
2.針對事件2,項目監理機構應如何處理打樁工程施工分包單位進場存在的問題?
3.對事件3中的質量問題,項目監理機構應如何處理?
4.指出事件4中建設單位做法的不妥之處,說明理由。
5.事件5中,單機無負荷試車由誰組織?其費用是否包含在合同價中?因試車驗收未通過所增加的各項費用由誰承擔?
3、
某實施監理的工程,甲施工單位選擇乙施工單位分包基坑支護土方開挖工程。
施工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1:乙施工單位開挖土方時,因雨期下雨導致現場停工3天,在后續施工中,乙施工單位挖斷了一處在建設單位提供的地下管線圖中未標明的煤氣管道,因搶修導致現場停工7天。為此,甲施工單位通過項目監理機構向建設單位提出工期延期10天和費用補償2萬元(合同約定,窩工綜合補償2000元/天)的請求。
事件2:為了趕工期,甲施工單位調整了土方開挖方案,并按規定程序進行了報批。總監理工程師在現場發現乙施工單位未按調整后的土方開挖方案施工并造成圍護結構變形超限,立即向甲施工單位簽發《工程暫停令》,同時報告了建設單位。乙施工單位未執行指令仍繼續施工,總監理工程師及時報告了有關主管部門,后因圍護結構變形過大引發了基坑局部坍塌事故。
事件3:甲施工單位憑施工經驗,未經安全驗算就編制了高大模板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經項目經理簽字后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的同時,就開始搭設高大模板,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則由項目總工程師兼任。
事件4:甲施工單位為了便于管理,將施工人員的集體宿舍安排在本工程尚未竣工驗收的地下車庫內。
問題:
1.指出事件1中挖斷煤氣管道事故的責任方,說明理由。項目監理機構批準的工程延期和費用補償各多少?說明理由。
2.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分析事件2中甲、乙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對基坑局部坍塌事故應承擔的責任,說明理由。
3.指出事件3中甲施工單位的做法有哪些不妥,寫出正確的做法。
4.指出事件4中甲施工單位的做法是否妥當,說明理由。
4、 某實施監理的工程,甲施工單位選擇乙施工單位分包基坑支護及土方開挖工程。
施工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1:乙施工單位開挖土方時,因雨季下雨導致現場停工3d,在后續施工中,乙施工單位挖斷了一處在建設單位提供的地下管線圖中未標明的煤氣管道,因搶修導致現場停工7d。為此,甲施工單位通過項目監理機構向建設單位提出工期延期10d和費用補償2萬元(合同約定,窩工綜合補償2000元/工日)的要求。
事件2:為趕工期,甲施工單位調整了土方開挖方案,并按約定程序進行了報批,總監理工程師在現場發現乙施工單位未按調整后的土方開挖方案施工并造成圍護結構變形超限,立即向甲施工單位簽發工程暫停令,同時報告了建設單位。乙施工單位未執行指令仍繼續施工,總監理工程師及時報告了有關主管部門。后因圍護結構變形過大引發了基坑局部坍塌事故。
事件3:甲施工單位憑施工經驗,未經安全驗算就編制了高大模板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經項目經理簽字后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的同時,就開始搭設高大模板。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則由項目總工程師兼任。
事件4:甲施工單位為便于管理,將施工人員的集體宿舍安排在本工程尚未竣工驗收的地下車庫內。
【問題】
1.指出事件1中挖斷煤氣管道事故的責任方,說明理由。項目監理機構批準的工程延期和費用補償各是多少?說明理由。
2.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分析事件2中甲、乙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對基坑局部坍塌事故應承擔的責任,說明理由。
3.指出事件3中甲施工單位的做法有哪些不妥,寫出正確的做法。
4.指出事件4中甲施工單位的做法是否妥當,說明理由。
5、 某實施監理的工程,建設單位與甲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約定的承包范圍包括A、B、C、D、E5個子項目,其中,子項目A包括拆除廢棄建筑物和新建工程兩部分,拆除廢棄建筑物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乙施工單位。
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下列事件。
事件1:由于拆除廢棄建筑物的危險性較大,乙施工單位編制了專項施工方案,并組織召開了有甲施工單位與項目監理機構相關人員參加的專家論證會。會后,乙施工單位將該施工方案送交項目監理機構,要求總監理工程師審批。總監理工程師認為該方案已通過專家論證,便簽字同意實施。
事件2:建設單位要求乙施工單位在廢棄建筑物拆除前7 d內,將資質等級證明與專項施工方案報送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事件3:受金融危機影響,建設單位于2010年1月20日正式通知甲施工單位與監理單位,緩建尚未施工的子項目D、E。而此前,甲施工單位已按照批準的計劃訂購了用于子項目D、E的設備,并支付定金300萬元。鑒于無法確定復工時間,建設單位于2010年2月10日書面通知甲施工單位解除施工合同。
【問題】
1.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處,寫出正確做法。
2.指出事件2中建設單位做法的不妥之處,寫出正確做法。
3.事件3中,建設單位是否可以解除施工合同?說明理由。如果甲施工單位不同意解除合同而繼續子項目D、E的施工,項目監理機構應做哪些工作?
4.事件3中,若解除施工合同,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 50319),甲施工單位應得到哪些費用補償?
6、 某建設項目,業主委托了監理單位,并與承包商簽訂了施工總承包合同。總承包合同約定的部分內容如下:
施工合同工期為240 d,采用單價合同,土方工程綜合單價為40元/米3,分項工程實際工程量超過工程量清單數量10%以上時調整單價,調整系數為0.85;人工單價為80 元/工日,人工窩工費補償標準為40 元/工日;工作E、H使用同一臺租賃設備,租賃費為1 200 元/工日;工作F、I使用同一臺自備設備,使用費800 元/工日,其中折舊費為80元/工日;工作K為專業性工程,允許分包。
總承包商提交并經監理單位審批的施工進度計劃如圖2-1所示。

施工過程中發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工作A為土方開挖工程,開挖中發現地質條件與勘察報告不相符。經補充勘察后調整了基礎設計標高。使土方開挖量由60 000 m3增加至69 000 m3。采取趕工措施后原計劃工作持續時間未受影響。
事件2:工作E完成后,由于業主進行設計變更,致使工作H延期25 d開工、工作I延期15 d開工,兩項工作均按計劃工作持續時間完成,總計人員窩工86工日。其他工作未受影響。總承包商向業主提出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
事件3:工作K分包時,分包商向業主提交資質審查資料。為保證施工質量,總承包商根據以往經驗,將工作K原設計尺寸擴大,分包商按承包商要求實施后,向業主申報了增加的工程量并提出相應費用補償要求。
【問題】
1.總承包商提交的施工進度計劃的計算工期為多少天?該進度計劃能否滿足合同工期的要求?該進度計劃中的關鍵工作有哪些?
2.針對事件1,補充勘察并調整設計標高后,業主應支付的土方開挖工程款為多少?
3.針對事件2,總承包商是否可向業主提出工期索賠要求?說明理由。列式計算總承包商可向業主提出的費用索賠額。
4.針對事件3,分包商的做法有何不妥?說明正確做法。
5.事件1、2、3發生后,該項目的實際工期為多少天?
7、 某工程項目施工合同于2012年12月簽訂,約定的合同工期為20個月,2013年1月開始正式施工。施工單位按合同工期要求編制了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進度時標網絡計劃(如圖5-1所示),并經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批準。
該項目的各項工作均按早開始時間安排,且各工作每月所完成的工程量相等。各工作計劃工程量和實際工程量見表5-1。工作D、E、F的實際工作持續時間與計劃工作持續時間相同。

表5-1計劃工程量和實際工程量表單位:m3
工作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計劃工程量 |
8 600 |
9 000 |
5 400 |
10 000 |
5 200 |
6 200 |
1 000 |
3 600 |
實際工程量 |
8 600 |
9 000 |
5 400 |
9 200 |
5 000 |
5 800 |
1 000 |
5 000 |
合同約定,混凝土結構工程綜合單價為1 000元/米3,按月結算。結算價按項目所在地混凝土結構工程價格指數進行調整,項目實施期間各月的混凝土結構工程價格指數見表5-2。
表5-2混凝土結構工程價格指數表
時問 |
2012年 12月 |
2013年 1月 |
2013年 2月 |
2013年 3月 |
2013年 4月 |
2013年 5月 |
2013年 6月 |
2013年 7月 |
2013年 8月 |
2013年 9月 |
混凝土結構 |
100 |
115 |
105 |
110 |
115 |
110 |
110 |
120 |
110 |
110 |
施工期間,由于建設單位原因使工作H的開始時間比計劃的開始時間推遲1個月,并由于工作H工程量的增加使該工作持續時間延長了1個月。
【問題】
1.請按施工進度計劃編制資金使用計劃(即計算每月和累計擬完工程計劃投資),并簡要寫出其步驟。計算結果填入表5-3。
2.計算工作H各月的已完工程計劃投資和已完工程實際投資。
3.計算混凝土結構工程已完工程計劃投資和已完工程實際投資,計算結果填入表5—3中。
4.列式計算8月末的投資偏差和進度偏差(用投資額表示)。
表5-3混凝土結構工程投資數據表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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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數據 |
||||||||
項目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每月擬完工程計劃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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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擬完工程計劃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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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已完工程計劃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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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已完工程計劃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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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已完工程實際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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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已完工程實際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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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某工程項目業主與監理單位簽訂了施工階段監理合同,與承包商簽訂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承包商不具備防水施工資質,因此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約定:地下防水工程可以分包。由于工期緊張,在設計單位僅交付地下室的施工圖時,業主就要求承包商進場施工,同時對監理單位提出對設計圖紙質量把關的要求。
監理單位為滿足業主要求,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并報送業主。其內容包括:①工程項目概況;②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③項目監理機構的組織形式;④設計方案評選方法及組織設計協調工作的監理措施;⑤因設計圖紙不齊全,擬按進度分階段編寫基礎、主體、裝修工程的施工監理措施;⑥對施工合同進行監督管理。
在承包商尚未確定防水分包單位的情況下,業主代表為保證工期和工程質量,自行選擇了一家專業防水施工單位,在尚未簽訂正式合同的情況下承擔防水工程的施工任務,業主以書面形式通知了總監理工程師和承包商,已確定分包單位的進場時間,要求配合施工。
【問題】
1.上述監理規劃的編制過程是否有不妥之處?為什么?
2.業主在確定分包單位時有何不妥之處?
3.總監理工程師在接到業主通知后應如何處理?
9、某實施監理的工程,合同工期15個月,總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如圖5—1所示。
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下列事件:
事件1:項目監理機構對由施工單位為本工程提供的試驗室時要求施工單位提交試驗人員資格證書。
事件2:在第5個月初到第8個月末的施工過程中,由于建設單位提出工程變更,使施工進度受到較大影響。截至第8個月末,未完工作尚需作業時間見表5—1。施工單位按索賠程序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了工程延期的要求。
事件3:建設單位要求本工程仍按原合同工期完成,施工單位需要調整施工進度計劃,加快后續工程進度。經分析得到的各工作有關數據見表5—1。
表5—1 相關數據表
問題1:該工程施工進度計劃中關鍵工作和非關鍵工作分別有哪些?C和F工作的總時差和自由時差分別為多少?
問題2:事件1中,監理機構還應檢查試驗室的哪些內容?
問題3:事件2中,逐項分析第8個月末C、E、F工作的拖后時間及對工期和后續工作的影響程度,并說明理由。
問題4:針對事件2,項目監理機構應批準的工程延期時間為多少?說明理由。
問題5:針對事件3,施工單位加快施工進度而采取的調整方案是什么?相應增加的費用為多少?
10、某實施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審核時發現兩個問題:一是施工單位為方便施工,將設備管道豎井的位置作了移位處理;二是工程的有關試驗主要安排在施工單位試驗室進行。總監理工程師分析后認為,管道豎井移位方案不會影響工程使用功能和結構安全,因此,簽認了該施工組織設計報審表并送達建設單位,同時指示專業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試驗室資質等級及其試驗范圍等進行考核。
項目監理過程中發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在建設單位主持召開的次工地會議上,建設單位介紹工程開工準備工作基本完成,施工許可證正在辦理,要求會后就組織開工。總監理工程師認為施工許可證未辦理好之前,不宜開工。對此,建設單位代表很不滿意,會后建設單位起草了會議紀要,紀要中明確邊施工邊辦理施工許可證,并將此會議紀要送發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要求遵照執行。
事件2:設備安裝施工,要求安裝人員有安裝資格證書。專業監理工程師檢查時發現施工單位安裝人員與資格報審名單中的人員不完全相符,其中5名安裝人員元安裝資格證書,他們已參加并完成了該工程的一項設備安裝工作。
事件3:設備調試時,總監理工程師發現施工單位未按技術規程要求進行調試,存在較大的質量和安全隱患,立即簽發了“工程暫停令”,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施工單位用了2天時間整改后被指令復工。對此次停工,施工單位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了費用索賠和工程延期的申請,強調設備調試為關鍵工作,停工2天導致窩工,建設單位應給予工期順延和費用補償,理由是雖然施工單位未按技術規程調試,但并未出現質量和安全事故,停工2天是監理單位要求的。
【問題】
1.總監理工程師應如何組織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內容的審批處理是否妥當?說明理由。
2.專業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試驗室除考核資質等級及其試驗范圍外,還應考核哪些內容?
3.事件1中建設單位次工地會議的做法有哪些不妥?寫出正確的做法。
4.監理單位應如何處理事件2?
5.在事件3中,總監理工程師的做法是否妥當?施工單位的費用索賠和工程延期要求是否應給予批準?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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