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望著,盼望著,在考試僅剩70余天的時間里,2021年監理工程師考試新大綱終于公布了!還好,沒有搞很大的“幺蛾子”,《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土建)》考試大綱對比2020無變化,2021年監理工程師《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土建)》僅變化一點202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2021年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編合同!今年的大綱幾乎零變化,可以說這對于今年備考的考生是非常有利的。之前還在等待大綱的考生,現在有綱可依,就能安心備考了!下面就開始給大家介紹一下新大綱,2分鐘就能快速了解考綱變動情況!
考試科目 | 大綱變化 |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 | 第三點變動:202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2021年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編合同 2021年第三點: |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 無變化 |
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土建) | 無變化 |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土建) | 第31條變動:202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2021年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編合同 2021年大綱第31條: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編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應用 2020年大綱第31條: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應用 |
其他科目考試大綱還沒有發布,但是監理工程師水利專業教材銷售方公布2021年監理工程師考試水利教材信息,通知表示2021年度監理工程師水利專業考試繼續沿用2020版全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水利工程)培訓教材,想要備考2021年監理工程師水利專業考試的考生們可以安心備考了!
復習時間越來越少,復習任務卻依舊艱巨!現階段同學們最重要的任務就是根據大綱,迅速調整自己的復習內容,找回最佳復習節奏,全力備考鎖分!
從現在開始,如果你有志于考監理工程師考試,一定要加倍努力了哦!關于考試大綱,我們就介紹到這里!監理工程師考試大綱可以說是最重要復習資料之一,畢竟新考綱指明了今年復習的方向,所以大家記得把大綱下載下來,對照復習!在復習的最后階段,要根據大綱來查漏補缺,將知識結構完全地梳理一遍,看看還有什么死角和盲點是我們沒有復習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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