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根據《四川省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管理工作動態監管的通知》要求,落實事中事后動態監管,對各企業遞交的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隨機核查。
一、核查對象:
從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6月4日按住房城鄉建部初始注冊人員名單的公示序號尾數為1、5、7的作為核查對象。
二、核查時間:
2018年6月10日至8月10日的每周星期二、星期三
三、核查方式
根據《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47號令)、《四川省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管理工作動態監管的通知》(川注監管字【2018】11號)相關企業、個人提供初始注冊所需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資格證、勞動合同等原件及學歷證書、工程類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還需提供其真實性、有效性的相關證明材料。逾期未提供相關原件及證明材料的企業、個人按不符合注冊要求處理。
四、核查結果處理
四川省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對核查結果進行公示,并將企業或個人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及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納入重點監管。
現將核查名單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