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監理工程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使用注冊監理工程師稱謂;
?。ǘ┰谝幎ǚ秶鷥葟氖聢虡I活動;
(三)依據本人能力從事相應的執業活動;
(四)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五)對本人執業活動進行解釋和辯護;
?。┙邮芾^續教育;
?。ㄆ撸┇@得相應的勞動報酬;
(八)對侵犯本人權利的行為進行申訴。
注冊監理工程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管理規定;
?。ǘ┞男泄芾砺氊煟瑘绦屑夹g標準、規范和規程;
?。ㄈ┍WC執業活動成果的質量,并承擔相應責任;
(四)接受繼續教育,努力提高執業水準;
?。ㄎ澹┰诒救藞虡I活動所形成的工程監理文件上簽字、加蓋執業印章;
(六)保守在執業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他人的商業、技術秘密;
(七)不得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注冊證書或者執業印章;
(八)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ň牛┰谝幎ǖ膱虡I范圍和聘用單位業務范圍內從事執業活動;
(十)協助注冊管理機構完成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