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申請注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初審,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審批。注冊有效期為3年,注冊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滿30日前申請延續注冊。
初始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的注冊申請表。
(二)申請人的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
(四)所學專業、工作經歷、工程業績、工程類中級及中級以上職稱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五)逾期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延續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延續注冊申請表。
(二)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
(三)申請人注冊有效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