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職業資格網對監理工程師注冊熱點問題進行了答復,具體詳情如下:
監理工程師注冊常見問題:準予注冊人員還需要到其他部門重復注冊嗎?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共同印發《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第十三條國家對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實行執業注冊管理制度。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且從事工程監理及相關業務活動的人員,經注冊方可以監理工程師名義執業。”
在“全國交通運輸工程監理工程師管理服務平臺”上注冊的交通運輸工程監理工程師,無需再到其他部門進行重復注冊或登記。對已經準矛注冊的人員名單等相關信息,由我們會同有關單位的技術人員,按批次及時導入“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全國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和“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數據資源交換共享與開放應用平臺”。
官方原文:https://link.233.com/10733/LTPU/LEAP/home/html/newsDetail.html?newsid=72138af066fa4c8cb984ca61ab4dba38&&newstype=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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