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原住建部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的公路工程專業可以在交通運輸部從事公路工程監理工作嗎?
答:
《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施行之前取得的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以及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效用不變;按有關規定,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的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的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與本規定中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效用等同。第十四條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按照職責分工,制定相應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并監督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按專業類別分別負責監理工程師注冊及相關工作。
如已經取得土木建筑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擬從事交通運輸工程監理工作。一方面,需要報名參加監理工程師考試選報交通運輸工程專業,其中免考《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2個基礎科目,選考交通運輸工程專業的《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2個專業科目且考試成績合格。另一方面,取得交通運輸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后,按交通運輸工程監理工程師注冊程序和要求通過注冊后,就可從事交通運輸工程監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