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為基礎科目,《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為專業科目。
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專業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3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中,土木建筑工程專業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交通運輸工程專業由交通運輸部負責;水利工程專業由水利部負責。
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監理工程師增項考試科目
注冊監理工程師報考增項專業,可以免考兩門基礎科目,只需要考2門專業科目:《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其中《建設工程目標控制》考試共120題,包括80道單選和40道多選;《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考試共6題,皆為案例分析題。
監理工程師增項只需要參加兩門專業科目考試,經監理工程師考試合格并取得一個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其余專業增項,監理工程師考試專業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3個。
監理工程師增項只考兩門科目,考試成績實行兩年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即報考監理工程師增項的人員只要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通過兩門專業科目,就可以取得監理工程師相應專業合格證明,作為增項注冊時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