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監理工程師考試成績有效期的規定,監理工程師可以分4次考。考生應在連續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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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工程師考試題型包括單選題、多選題、綜合分析題,各科目題型題量分布如下表所示:
名稱 | 建設工程 合同管理 | 建設工程 目標控制 | 建設工程監理 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 | 建設工程 監理案例分析 |
考試時間 (分鐘) | 120 | 180 | 120 | 240 |
滿分 | 110 | 160 | 110 | 120 |
試題類型 | 單選題 多選題 | 單選題 多選題 | 單選題 多選題 | 綜合分析 |
合格標準 | 66 | 96 | 66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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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工程師考試設《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客觀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客觀題)、《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客觀題)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為基礎科目;《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為專業科目。專業類別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和水利工程,報考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報其一。
(二)成績有效周期
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符合免試基礎科目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的(級別為增報專業),可免考基礎科目,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可獲得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三)新舊考試過渡
原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4個科目分別對應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科目。
根據參加原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級別為考全科)且有效期內的合格科目,其成績按照新管理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