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屬于監理工程師交通運輸專業下的細分專業。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的(級別為增報專業),可免考基礎科目。
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可獲得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監理工程師交通運輸工程下面設置了公路和水運兩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考時依據自身學習專業選擇考試專業類別。公路和水運對應的考試教材不同,考試內容也是分開的。
報考專業 | 考試科目 | 對應考試教材 |
公路工程 | 目標控制 | 《交通運輸工程目標控制(基礎知識篇)》《交通運輸工程目標控制(公路工程專業知識篇)》《交通運輸工程監理相關法規文件匯編(公路工程專業篇)》 |
案例分析 | 《交通運輸工程監理案例分析(公路工程專業篇)》 | |
水運工程 | 目標控制 | 《交通運輸工程目標控制(基礎知識篇)》《交通運輸工程目標控制(水運工程專業知識篇)》 |
案例分析 | 《交通運輸工程監理案例分析(水運工程專業篇)》 |
考試試卷說明:
《交通目標控制》試題共120道客觀題,總計160分。單選80道,多選40道。多選分“公路”和“水運”兩個專業,其中81~120為公路專業多選題,121~160為水運專業多選題,由學員根據所考專業分別做答。
《交通案例分析》試題共計6個案例題目,總計120分。1~6為“公路專業”的試題,7~12為 “水運專業”的試題。由學員根據所考專業分別做答。
(一)報名要求
凡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規〔2020〕3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二)告知承諾制要求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須承諾本人已知曉告知事項,已符合報考條件,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并依據其作出的承諾辦理報考相關事項。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以及作出承諾后撤回承諾申請的,報考人員應按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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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考試組織機構要加強對報考人員的核查與監管,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核查與監管。在核查或監管中發現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與監管的,給予報名無效、成績無效或資格證書(成績證明)無效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