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報名過程中,報考人員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或者“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建議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報名流程會更簡潔。
告知承諾制報名方式
“告知承諾”是指報考人員承諾本人已經知曉規定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
采用與不采用的區別如下:選擇了告知承諾制的考生,即表明自己承諾符合報名條件,進行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時,如身份、學歷、專業等信息自動完成核查后可被免予核查,考試組織機構(人事考試中心)不再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不過,對于免予核查的人員,人事考試中心將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考生,在網上填報信息后,需要去現場進行核查,并提供相關紙質證明材料,也可采用網上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方式輔助進行現場核查。
告知承諾制可以撤回嗎?
被發現不實承諾會如何處理?
采用告知承諾制后,考試組織機構會采取哪些監管措施?
(1)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報考人員填報的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進行核驗。(2)對于在線無法核驗以及核驗不通過的報考人員,資格審核部門(機構)須進行人工核查,可要求報考人員對其承諾事項作出合規說明。(3)建立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對成績合格達到取證條件人員,采取一定方式、一定比例進行抽查復核,并由考試行業主管部門和人事考試機構在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4)對不實承諾行為,一經發現,及時依規處理,并通過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