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設考全科、免2科兩個級別。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參加監理工程師考試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應試人員考試前20分鐘可進入考場;考試開始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離場。
(二)應試人員應考時,考試用具只能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三)考試時應試人員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居民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申辦臨時居民身份證,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臨時居民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其他證件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四)應試人員要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
有違法行為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處理。
(五)應試人員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應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未按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作答的,將影響考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