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背景資料
某石化總廠(甲方)與某安裝公司(乙方)簽訂了某機電設備安裝施工合同。該安裝工程項目涉及的設備和材料均由甲方提供。甲乙雙方合同規定,采用單價合同,每一分項工程的實際工程量增加或減少超過招標文件中工程量的10%以上時調整單價。工作B、C、E作業使用的主要施工機械一臺(乙方自備),臺班費用為400元/臺班,其中臺班折舊費為50元/臺班,施工網絡計劃如下圖所示(單位:天)。
圖中箭頭上方為工程名稱,箭頭下方為持續時間,雙箭頭為關鍵線路。
甲乙雙方合同約定8月15日開工。工程施工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由于甲供設備和材料遲遲未到貨,致使工作D推遲2天,乙方人員配合用工5個工作日,窩工6個工作日。
事件二:8月21、22日場外停電,停工2天,造成人員窩工16個工日,機械臺班2個臺班,每個臺班單價50元/臺班。
事件三:因設計變更,工作E工程量由招標文件中的300m3增加至350m3,超過了10%,合同中該工作綜合單價為55元/m3,經協商后綜合單價調為50元/m3。
事件四:為保證施工質量,乙方在施工中將工作及原設計尺寸擴大,增加工作量15m3,該工作綜合單價為78元/m3。
事件五:在工作D、E均完成后,甲方指令增加一項臨時工作K,經核實,完成此項工作需要1天時間,機械臺班1個,人工工日10個。
問題:
1.簡述機電工程項目索賠發生的原因有哪些?
2.上述哪些事件乙方可以提出索賠要求?哪些不可以提出索賠要求?說明理由。
3.每項事件工期索賠各是多少?總工期索賠多少天?
4.工作E結算價應為多少?
5.若人工工日單價為25元/工日,合同規定窩工人工費補償標準為12元/工日,因增加用工所需管理費為增加人工費的20%,工作K的綜合取費為人工費的80%,機械臺班單價為400元/臺班,試計算除事件三外合理的費用索賠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