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背景資料:
某公司承建一段區間隧道,長度12km,埋探(覆土深度)8m,凈高55m,支護結構形式采用鋼拱架鋼筋網噴射混凝土,輔以超前小導管。區間隧道上方為現況城市道路,道路下埋置有雨水、污水、燃氣、熱力等管線,資料揭示,隧道圍巖等級為IV、V級。
區間隧道施工采用暗挖法,施工時遵循淺埋暗挖技術“十八字”方針,施工方案按照隧道的斷面尺寸、所處地層、地下水等情況制定,施工方案中開挖方法選用正臺階進尺為15m。
隧道掘進過程中,突發涌水,導致土體坍塌事故,造成3人重傷。現場管理人員互即向項目經理報告,項目經理組織有關人員封閉事故現場,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擴大,開展事故調查,并對事故現場進行清理,將重傷人員連至醫院。事故調查發現,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固有:
(1)自于施工過程中地表變形,導致污水管道突發破裂涌水;
(2)超前小導管支護長度不足,宴測長度僅為2m,兩排小導管沿縱向搭接長度不足,不能起到有效的超前支護作用,
(3)隧道施工過程中未進行監測,無法對事故進行預測。
問題:
根據《生產案例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本次事故屬于指出事故調查組織形式的錯誤之處?說明理由。
2分別指出事故現場處理方法、事故報告的錯誤之處,并給出正確做法。隧道施工中應該對哪些主要項目進行監測。
4根據背景資料,小導管長度應該大干多少米?兩排小導管縱向搭接不小于多少米?
考后熱點關注:
2016年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查詢時間 成績管理規定
2016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合格標準/合格分數線
2017一級建造師火熱報名中,先報先學!免費試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