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1〕28號)文件精神,現將我市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一)特別提示
考生報名時將分兩條不同通道報名:
1.報考“一級建造師”(即未獲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者)通道;
2.報考“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即已獲得某一專業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基礎上,需要增獲一個專業類別一級建造師資格的考試合格證明書者)通道。
考生登陸網站報名時,務必分清選項,謹慎操作。
(二)網上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5月23日9:00-6月17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選擇合適報名通道后按程序進行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
(三)交費確認
我市定于2011年6月13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為受理考生的“報名確認”時間。考生或單位持附件要求的“報考材料”到市工程勘察設計協會進行“報名確認”并現場交費,完成報名手續。地點:中山市中山四路45號裕中大廈十樓,電話:88883421.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上午 9:00 — 11:00 |
建設工程經濟 | |
下午 2:00 — 5:00 |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上午 9:00 — 12:00 |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下午 2:00 — 6:00 |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10個專業) |
(一)考試方式
1.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的全部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考試共設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三個科目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部分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客觀題部分必須使用2B鉛筆填涂。考生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注意主、客觀題用筆不同,防止用錯;(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超出區域作答無效。
2.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
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見附件2),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
“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為單獨列項考試,按非滾動形式進行管理,報考人員須提供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方能報考,各地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審查報考條件。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考試方式與第1點“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相同。
4.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5.草稿紙由考點配發,考后與試卷一并收回。
(二)專業設置
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文件《關于建造師資格考試相關科目專業類別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6〕213號)規定,自2008年度起,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均應按照調整后《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專業類別進行。
2011年度的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設置10個專業類別: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全省主考場設在廣州;深圳設分考場,主要負責深圳考區的考生。考場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三)證書發放方式
我市考生證書由市人力資源考試院發放,發放時間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www.gdzs.lss.gov.cn)公告。
(四)收費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財政廳粵價〔2004〕307號規定,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每科130元,其它每科60元。
附件:1.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科目代碼及名稱表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1
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報考條件
(一)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1.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級別為“考全科”):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2.符合上述1的報考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級別為“免二科”):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二)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
已取得某一個專業一級建造師資格的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選擇另一個《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專業類別的依據(報考級別為“增報專業”)。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1年9月23日。
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外籍人士和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本條件要求的,可報名參加建造師資格考試。
二、提交材料要求
1.《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或《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所在單位已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的在廣東省內注冊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
5.符合報考條件(一)第2款的考生還須提交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和聘書、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報考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的考生,還須提交已取得某一個專業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2
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科目代碼及名稱表
考試名稱及代碼 |
級別名稱及代碼 |
專業名稱及代碼 |
科目名稱及代碼 |
79. 一 級 建 造 師 相 應 專 業 |
1. 增 報 專 業 |
02.公路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03.鐵路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
04.民航機場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
05.港口與航道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水利水電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11.市政公用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12.通信與廣電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信與廣電工程) | ||
15.建筑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
16.礦業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
17.機電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