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施滾動管理辦法與非滾動管理辦法:
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實行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如:2018年度與2019年度為一個周期,2019年度與2020年度為一個周期,依此類推)
符合免試條件(免試兩個科目)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考試成績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或各省(區、市)人事考試機構網站發布。
2019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一般為各科目總分的60%,即為:《建設工程經濟》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78分(試卷滿分均為130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96分(試卷滿分均為1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