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用書
《港口與航道工程管理與實務》
2011年網上增值服務(1)
一、關于2011年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用書(第三版)《港口與航道工程管理與實務》
2011年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用書(第三版)《港口與航道工程管理與實務》(以下簡稱“考試用書”)是根據修訂后的2011年版《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科目考試大綱(以下簡稱“考試大綱”)的具體要求,為有利于幫助參考人員復習、備考和培訓而組織編寫的。
“考試用書(第三版)”是在2010年4月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的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用書《港口與航道工程管理與實務》的基礎上,總結經驗,聽取有關人員對本書的意見,特別是聽取了參考人員復習備考和參加考試后對本書的意見和建議,組織有關人員進一步修訂后完成的。
本書在此次修訂時,新增了大約15%的內容,例如水運工程招投標的管理、港口與航道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的應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港口建設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航道建設管理規定》、一級建造師(港口與航道工程)注冊執業管理規定及相關要求等,改寫了《水運工程質量檢驗標準》的相關內容等;刪除了大約5%過時或與工程項目管理關系稍欠緊密的部分內容;并根據有關規范、規程的修訂,調整改寫了部分內容。修訂后,本書總計分為3章、5節、51條、166目。根據人事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的“考試大綱”的要求,本書對166目中的知識點仍分為“掌握”、“熟悉”和“了解”三個層次進行論述。
本書在編寫和修訂中結合各章、節的敘述,插入了部分案例,這些案例大部分是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生產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加以整理而提出的,目的是幫助讀者加深對本書內容的理解、掌握和應用。
二、對歷年考試的總結和分析
自2004年以來一級注冊建造師的考試已經進行了6次,總結和分析歷年的試卷,我們可以看出,對于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命題的根本依據是“考試大綱”,具體內容是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 “考試用書”。6次考試選擇題總計180題(單選120題、多選60題),經仔細查閱,非常明顯,每題的答案,均可在“考試用書”中查得,某些重點內容有2~4次的重復出現;綜合試題部分的30題,其中的某些問,也可在書中直接查得答案,其余的一些綜合性的問點,也都沒有超出考試用書的范圍,只是把各方面的知識加以綜合應用罷了。
這本書,從擬定編寫大綱時起,以及后來的每次修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就非常明確地指出,這是一本“考試用書”,要貼近考試;編寫的原則是:力求密切結合工程實際,抓住本專業工程的重點,體現出考核參考人員解決工程實際問題的能力。
這本考試用書的第一版,經過2004~2006年3年命題和考試的檢驗,基本上得到了廣大參考人員的認可,在此基礎上,在聽取了3年命題人員的意見、召開了歷年參考人員的考后座談、總結分析了歷年閱卷的結果和閱卷中的總體情況和問題后,又于2007年進一步修訂了大綱并依據修訂后的大綱對全書進行了調整、補充和修改,印刷了第二版。之后又進行了3次命題的應用,并且,每年考試后都進行總結,并對“考試用書”的內容進行適當的修訂。
2008年又對全書進一步進行了核對,修訂了其中個別處的不適和錯誤,進行了第二次印刷。本次是在2010年4月出版、發行的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用書《港口與航道工程管理與實務》的基礎上,修訂后出版、發行的第三版考試用書。
所以,廣大參考人員在備考中一定要認真、反復地復習《港口與航道工程管理與實務》這本書。并且要結合自己的工程實踐和施工經驗對書中的敘述系統地復習。對于自己不很熟悉或沒有接觸過的某些專業方面,僅就備考而言,依據“考試用書”復習足矣。
參加考試,認真看書是根本,各種的輔導班只能是在系統看書的基礎上,通過輔導進一步加深印象,或對看書中不甚明了處起個答疑的作用。當然,就此機會,系統地梳理一下本專業的各個方面,能夠得到些許的提高,受益的終將是自己。
三、考試用書是在考試大綱的指導下編寫的
2011年的考試用書是在修訂后的2011年版《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科目考試大綱的指導下編寫的。
應試者在建造師考試前應充分解讀《考試大綱》的內在精神、大綱的要求,考試的科目和對章、節、條、目下具體掌握、熟悉、了解等知識點的解讀,包括案例分析樣題的解讀。這對于我們進一步理解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和學習指導用書是非常有幫助的。《考試大綱》不僅是對應考者的指導,也是對考試指導用書編寫、命題者出卷的指導,是各方行為的指南,它具有法律的效力,必須共同遵守。《大綱》是《考試用書》編寫的根本性的指導。“綱舉目張” ,“考試用書”是大綱的具體化,是大綱內容的充實化和精神的體現。大綱是整個建造師考試活動的指導文件,用書編寫、命題等各環節均強調“不得超綱”。
四、關于考試大綱
建造師考試大綱條目體現了“五個特性”,即 “綜合性、實踐性、通用性、國際性和前瞻性”。
綜合性,即大綱涵蓋了港口與航道工程的專業知識和技術;工程技術;具有行業特點的項目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的法律、法規、規范、規程等全面的綜合性的內容。
實踐性,即大綱重點要考察考生是否具有解決處理現場實際問題的能力、經驗,力戒那種“會干的考不好和會考的不會干”的弊病。
國際性,即要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做法,符合WTO規則的有關原則,逐步探索與國際建造師制度接軌的道路。
通用性,即要以工程管理學科為主,涵蓋其他專業學科,建造師可以是項目經理,也可以是業主代表,可以施工,也可以是咨詢專家。
前瞻性,即要拓寬建造師的執業范圍,充分考慮將來與國際建造師互認。
建造師考試大綱堅持“六個結合”。堅持“與建造師的定位相結合,與高校專業學科設置相結合,與現行工程建設標準相結合,與現行法律法規相結合,與國際通行做法相結合和目前項目經理資質管理向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平穩過渡相結合”。專業考試大綱范圍包括從事工程項目管理所應具備的相關知識點,現階段暫以突出施工階段管理為重點。
五、怎樣理解《考試用書》的重點、難點?
《考試用書》的條目分為“掌握”、“熟悉”、“了解”三個層次,其中“掌握”的部分約占全書的70%。這一部分是“考試大綱”要求的重點,也是本書的重點。這一部分主要包括了作為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必須牢牢掌握的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術、工程專技術業技術,特別要掌握這些知識和技術在工程項目管理中的應用。
“熟悉”部分,是作為工程項目管理中常常遇到的一些實際問題。這一部分約占全書的20%左右。
“了解”部分,是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管理中時而遇到的一些相關專業的知識和技能。這一部分占全書的10%左右。
對于本書中項目管理、經濟、法規部分內容的復習,應當以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特點和行業特色的部分為重點,因為通用性的部分應該在三門公共科目的考試和復習中進行。
所謂“難點”,真的是一個很難定義的命題,對不同的參考人員有不同的難點,但分析歷年試卷的案例題可以發現,每一題(不管是20分的題,還是30分的題,)的3~5問中總有1~2問是很基本的,是參考人員不應放過的,首先把每一題中的基本分拿到,應當是完全可能的,也是應該的。
從事港口工程的人員要把航道工程中的“掌握”部分作為重點復習,同樣從事航道工程的人員要把港口工程中的“掌握”部分作為重點復習。
分析幾年的考題,可以看出,命題的均衡性:既要照顧到港口工程專業也要考慮到航道工程專業;在以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工程技術為主體時,也要含有具有專業和行業特色的管理方面的內容。
六、本書所附光盤(問答題),也在2010年的基礎上進行了核對、調整和補充,調整量和補充的新問答題量大約為30%左右,這些問答題連同答案對讀者提高復習效果大有裨益。讀者從問答題的相近知識點中可以演繹出多選題;從唯一性強的問答題中可以編選出單選題;某些綜合性較強的問答題本身就帶有案例的屬性。
七、與綜合科目《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關系
(1)《港口與航道工程管理與實務》與三個公共科目有一定的通用性《港口與航道工程管理與實務》中涉及《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部分,例如,合同管理、成本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安全管理、環保與文明生產等與三個公共科目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甚至在某些基本規定上都是一致的,因此,在編寫《港口與航道工程管理與實務》中極力避免與三個公共科目的內容相重復,但有時為了敘述的完整性和連貫性,難免仍有極小部分的重復,但復習時可以與三個公共科目的內容融會貫通地加以理解。三個公共科目是所有各專業通用的科目,因此,它不帶任何專業的特色,不是本書的重點,
(2)本書的重點在于具有行業特色、專業特點的部分。2004~2006年全國一級建造師考試分為14個專業,2007年經過調整與合并,分為10個專業,港口與航道工程始終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專業進行考試。
按照考試大綱的要求,它也應該是《港口與航道工程管理與實務》考試命題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