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市場對企業管理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近年來建筑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特別是由于市場機制不夠完善,招投標價格偏低,致使企業經濟效益下滑,嚴重危及施工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這樣就迫使施工企業不斷地改進成本管理。通過推行成本管理來控制工程造價。然而,制定了不少目標,而工程成本依然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究其原因是缺乏有效的實現成本管理目標的措施,使成本控制始終不盡如人意。
2、成本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1 成本管理認識上的誤區
成本管理是一個全員全過程的管理,目標成本要通過施工生產組織和實施過程來實現。成本管理的主體是施工組織和直接生產人員,而不是成本核算人員。長期以來,企業的經理一提到成本管理就想到這是成本核算人員的事情,有些項目經理簡單地將項目成本管理的責任歸于項目成本管理主管或財務人員。其結果是技術人員只負責技術和工程質量,工程組織人員只負責施工生產和工程進度,材料管理人員只負責材料的采購和點驗、發放工作。這樣表面上看起來分工明確、職責清晰,各司其職,其實唯獨沒有了成本管理責任。如果生產組織人員為了趕工期而盲目增加施工人員和設備,必然會導致窩工現象發生而增加人工費,如果技術人員現場情況不了解,必然會導致材料二次搬運費的增加:如果技術人員為了保證工程質量,采用了可行但不經濟的技術措施,必然會使成本增大。由此可見,成本核算人員是成本管理的組織者,而不是成本管理的主體,不走出這個認識上的誤區,就不可能搞好工程成本管理。
2.2 缺乏可操作的工程成本控制依據
產品成本的控制要依據一定的標準來進行。工程作為施工企業的產品,由于其結構、規模和施工環境各不相同,各工程成本之間缺乏可比性。因而,如何針對單體工程項目制定出可操作的工程成本控制依據(目標成本)十分關鍵。很多施工企業對于工程目標成本的制定過于簡單化和表面化,有些施工企業只是簡單地按照經驗確定一個目標成本,而忽略了該工程的現場環境、施工條件以及工期的要求,項目經理部又將這一目標成本按照工程成本的構成即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費、間接費用等按同比例套算下來,而不管這些成本項目到底有多大的利潤空間。在項目成本管理措施方面,只有簡單的規章制度,具體由誰去做,怎樣做,做到什么程度都沒有具體措施,都是一些空洞的理論性規定,根本無法執行。這樣的目標成本由于沒有和實際施工程序結合起來,可操作性差,起不到控制作用,更無法分析出成本差異產生的原因。
2.3 缺乏完善的責權利相結合的獎勵機制
堅持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獎罰分明,是促進施工企業成本管理工作健康發展的動力。目前施工企業因為各部門、每個崗位責權利不相對應,以致于無法考核其優劣,出現了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的獎罰不分明的局面。特別是國有施工企業長期受大鍋飯思想的影響,對本該受重獎的人員沒有施以重獎,因為怕別人眼紅,所以只是意思一下就算了,對于本該受處罰的人員,礙于情面批評一下了事。這種只安排工作而不考核其工作效果,只獎不罰,獎罰不到位的做法,不僅會嚴重挫傷有關人員的積極性,而且會給今后的成本管理工作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因為職工所關心的,就是企業執行責權利相結合,獎懲機制是否真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