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現狀
榕江縣位于貴州省東南部,都柳江中上游,全縣幅員面積3315.8平方公里。榕江縣屬亞熱帶濕潤季風性氣候,年平均氣溫18.1Co,無霜期達310天左右,年積溫超過6500 Co,年均降雨量為1200毫米。全縣轄20個鄉鎮,268個行政村,14個居委會,2005年末,全縣總人口為33.46萬,其中農業人口28.48萬人,農業人口占全縣總人口85.1%.全縣常用耕地面積19.85萬畝,其中水田面積15.68萬畝,旱地4.17萬畝。榕江是個典型的農業縣,主要以種植水稻、油菜為主, 2005年底,全縣生產總值為74178萬元,其中:農業增加值40506萬元,占全縣生產總值的55%.2005年,全縣農民人均年純收入不足1700元/人,為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和省州確定的“新兩山”扶貧重點的少數民族貧困縣之一。
建國以來,全縣人民同心協力、大力興修水利,農田水利設施呈現良好發展勢頭,特別是西部大開發的幾年間,該縣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起得了突破性進展,重點加大對原水利設施的配套改造,新建了一批提水灌溉工程,工程供水能力進一步增強。截止2005年,全縣共建成小型農田水利工程3167處,其中蓄水工程16處,引水工程3109處,提水工程42處,工程總供水能力為1.122億立方米,總灌溉面積13.26萬畝,有效灌溉面積達11.97萬畝,農田除澇面積達1.16萬畝,基本上緩解了農業灌溉用水的不足,為該縣農業旱澇保收起到了重要的支撐作用,為榕江農村經濟的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然而,該縣農村水利設施仍比較脆弱,農田水利化程度低,農業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較差。目前,全縣面積在1萬畝以下具有一定規模,且通過實施工程措施的小型灌片共82處,但由于工程標準低,有效灌溉面積不足10萬畝,工程實際供水能力僅5621.2萬立方米;而零星分布在兩邊農村的灌溉點片,由于缺乏工程供水設施,目前有效灌溉面積僅為1.17萬畝,工程實際供水能力為472萬立方米。由此導致該縣農村工程性缺水問題比較突出,加強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任重而道遠。
2.農田水利發展滯后成因分析
綜合多方面因素,導致該縣小型農田水利發展滯后的原因主要有:
2.1.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先天不足。
榕江縣大部分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均修建于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由于受當時技術條件等諸多因素制約,建設標準普遍偏低,質量不高,配套不全,大部分引水渠道為土渠,沒有襯砌,滲漏嚴重,灌溉水平遠遠達不到旱澇保收的要求,一半以上的耕地仍“靠天吃飯”,干旱缺水嚴重制約了農業生產力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2.2.管理體制不清晰,農民組織化程度低。
計劃經濟時期,小型農田水利設施都是集體建、集體管,而且人們長期形成的觀念是重建設,輕管理,建管脫節。轉入市場經濟后,土地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但小型農田水利設施依然沿用集體組織建設、集體負責管理的模式。農民種的是“責任田”,用的卻是“大鍋水”,利益不直接,水利工程只運行不維修,或者只是簡單維修,致使損壞老化現象突出,效益衰減,守著工程卻澆不上地、用不上水。
2.3.投入不足是制約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管理的“瓶頸”。當前,小型農田水利設施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實行“誰受益、誰負擔”,地方政府和群眾是主要受益者和投入主體。由于該縣地方政府大都是吃財政飯,發工資尚且困難,再拿出大量資金投入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更是捉襟見肘了;群眾由于只是工程的受益者,而不是管理者,吃“大鍋水”,投資投勞顧慮重重,這必然影響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直接造成了現有水利工程維修加固跟不上,新建工程速度慢、規模小,遠遠不能適應當前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影響了農業結構調整,優質高效農業的順利進行。特別是近幾年降雨減少,持續干旱,水資源供需矛盾加大,群眾吃水澆地沒有保障,對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需求更加突出。
2.4.農民實際上未能很好地承擔起對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等公益事業應盡的義務。農村實行稅費改革后,農民按規定只繳納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及其附加,很大程度上減輕了農民負擔。但“兩工” (農村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取消后,國家投資有限,地方財政又沒有錢投入,“一事一議”存在難度,完善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難成為現實。從依靠國家投入來講,該縣耕地點多面廣,地形地貌復雜,改善小型農田水利設施任務重、難度大、投入需求巨大。
3.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對策與措施
綜合分析榕江現有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現狀、存在的問題和制約因素,按照可持續發展戰略和科學的發展觀,為確保該縣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有序健康發展,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保障措施。
3.1.加強小型農田水利工作組織建設和組織領導。
縣政府要加強對農村水利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每年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任務與各鄉鎮目標考核掛鉤,將該項工作列入各鄉鎮年終主要目標之一進行考核。各鄉鎮黨委、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的領導,把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到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認
真分配任務,層層建立責任制,層層抓落實,把任務落實到單位和個人。同時,加強農村水利社化服務體系建設,對開改革農村水利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大對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管理,逐步建立起以鄉村集體和合作組織基礎,積極支持農民自辦、聯辦服務組織。
3.2.多渠道籌集資金,調動群眾積極性。
在爭取國家對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資金投入的同時,縣人民政府應從全縣預算內新增財政收入中增加安排部分資金,設立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專項補助專項資金,并采取“以獎代補”的形式,對農戶投資投勞開展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給予獎勵補助,發揮好政府扶持資金的激勵、引導作用。此外,應積極引導和幫助廣大農民群眾提高認識, 認真貫徹落實“誰投資、誰建設、誰管理、誰受益”政策原則,制定相應的法規、政策,保證農村集體將一定比例的積累資金用于農村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激發他們自覺投資投勞參加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的積極性,引導農民和社會各界增加對農田水利的投入,廣泛鼓勵、吸納社會資金辦水利,努力促進農村小型農田水利事業發展投資多元化,確保水利事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4.建設高素質的農村水利隊伍,大力普及節水灌溉技術
采取多種形式和措施,努力構建一支高素質的農村水利從業隊伍,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榕江實際的小型農田水利隊伍建設和管理,建立健全水利合作組織發展的框架體系。利用榕江縣灌溉試驗站建成的契機,積極推行節水灌溉,盡快研究制定有利于節水灌溉發展的經濟補償政策和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和實施方案,促進該縣水資源的高效利用。
5.深化體制改革轉換運行機制
根據榕江縣不同地區和不同條件,通過拍賣、租賃、承包等多種形式,明確小型水利工程的所有權、放開建設權、搞活經營權,廣泛吸納社會資源,使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建設和經營走上以存量換增量、賣舊建新、良性運行、滾動發展的軌道。積極組建“用水者協會”進行管理的模式和體制,發揮農民自建、自管、自用的優勢作用。大力推行合同制供水,完善監督管理機制,確保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的有效養護及其功能的有效發揮。要在全縣范圍內建立起以鄉村集體和合作經濟組織基礎,以專業技術部為依托,以農民自辦服務為補充的多種經濟成分、多形式、多層次的服務體系。
加強小型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是進一步提高農業綜合能力,實現農民收入穩定待續增長的一項重大舉措。通過實施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將有利于改善該縣的水利基礎設施條件,提高糧食產量,保障糧食安全;有利于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增加農民收入,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進一步縮小城鄉差別,縮短地區差距夯實基礎。通過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實施,節約了用水量,提高水利用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優化了該縣的水資配置,將有利于生態環境的保護,對區域生態環境改善產生積極影響。(考試大一級建造師編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