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持一建、二建臨時執業證書人員,將不能再擔任項目負責人。持有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正在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暫可繼續擔任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其聘用單位應盡快按照有關要求更換項目負責人。 2020年1月1日起,持一建、二建臨時執業證書人員,將不能再擔任項目負責人。
(注:遼寧、云南、山西略有不同)
住建部宣布:取消一級建造師臨時證書
持有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正在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暫可繼續擔任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其聘用單位應盡快按照有關要求更換項目負責人。
符合《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4〕16號)第七條規定的,參加一級建造師考試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
1、20省市先后宣布取消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
湖北、浙江、江蘇、吉林、四川、北京、黑龍江、福建、山東、河北、廣東、安徽、重慶、陜西、天津、河南、上海17省市發文:
取消臨時執業證書,持有臨時執業證書正在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暫可繼續擔任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其聘用單位應盡快按照有關要求更換項目負責人。
2、10月17日,遼寧省發文:取消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
不再允許持有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人員參加工程項目招投標及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持有臨時執業證書正在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允許將此項目完成。項目完成后,不得再新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
3、11月11日和12月9日,云南、山西2省分別發文: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取消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不再辦理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注冊業務。
持有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正在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在2020年3月31日前,暫可繼續擔任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其聘用單位應盡快按照有關要求更換項目負責人。
取消是必然結果
臨時執業證書作為建造師證書的過渡,隨著建造師證書的規范化、標準化普及,取消臨時證書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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