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5010 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制度
一、精準考點采集
1.環境噪聲“三同時”制度要求掌握。
2.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要掌握。見下表。
注:夜間同是指晚22點至早6點
3.施工現場大氣污染的防治要理解性記憶,每年的實務案例有此內容。
4.施工現場固體廢物的減量化和回收再利用要掌握幾個數字(30%,40%,50%)。
5.對排污口的禁止性規定要掌握。
6.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只做一般性了解。
二、高頻答疑點
1.是否很多章節都有“三同時”內容?
答:是的,在環保、安全、節能中都有,都是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
2.對排污口的要求是什么?
答: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禁止設置排污口;在風景名勝區水體、重要漁業水體和其他具有特殊經濟文化價值的水體的保護區內,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護區附近新建排污口,應當保證保護區水體不受污染。
3.力爭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達到30%,建筑物拆除產生的廢棄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0%。對于碎石類、土石方類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填埋、鋪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力爭再利用率大于50%,這些是按質量、按體積還是按其他什么標準衡量?
答:簡單地說,建筑垃圾再利用和回收率不必計算很精明,清楚其適用標準就可以了。
4.使用機械設備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申報是施工單位還是建設單位?
答:《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定,在城市市區范圍內,建筑施工過程中使用機械設備,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開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所采取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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