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22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環境、健康要求與控制 P252
1、項目安全控制的三個重點:
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應對其進行有針對性的控制。
2、項目安全控制的工作步驟:
1)確定工程施工安全目標;
2)制定項目安全保證計劃和措施;
3)建立安全保證體系;
4)實施安全保證計劃和措施;
5)驗證安全保證計劃和措施的有效性;
6)持續改進;
7)兌現合同的承諾。
3、施工安全控制的總包方和分包方的責任分工:06年案例※※
安全控制由總承包方負責,分包方服從總承包方的管理。
1)總承包方對分包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包括:①審查分包方的安全施工資格和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不應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分包方;②在分包合同中應明確分包方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③對分包方提出安全要求,并認真監督、檢查;④對違反安全規定冒險蠻干的分包方,應令其停工整改;⑤總承包方應統計分包方的傷亡事故,按規定上報,并按分包合同約定協助處理分包方的傷亡事故。
2)分包方安全生產責任應包括:①分包方對本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負責,認真履行分包合同規定的安全生產責任;②遵守總承包方的有關安全生產制度,服從總承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及時向總承包方報告傷亡事故并參與調查,處理善后事宜。
4、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必須兼顧環境保護,實行統籌規劃、同步實施、協調發展,從而最終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的和諧統一。
5、市政公用工程要求其工程施工期間必須做好環境保護工作,施工組織設計必須有環境保護方案和措施的內容。
6、環境評價一般分為現狀評價和預測評價。預測評價又分為一般評價和目標評價。主要內容應包括:
1)施工降排水過程不得污染地下水,所排出的水應考慮回灌和使用。
2)給水管道嚴禁取用污染水源施工,如不慎污染管道,應由水質檢測部門對管道污染水進行毒理化驗。
3)排水管道必須經嚴密性試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水處理構筑物施工完必須進行功能性試驗(滿水試驗)。
5)為防止濾液、填埋氣體對填埋場的水體和土壤污染,應控制生產垃圾填埋場防滲層的施工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