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師職業素質
建造師是以專業技術為依托、以工程項目管理為主業的執業注冊人員,近期以施工管理為主。建造師是懂管理、懂技術、懂經濟、懂法規,綜合素質較高的復合型人員,既要有理論水平,也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能力。建造師注冊受聘后,可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發展前景
專家指出,在行使項目經理職責時,一級注冊建造師可以擔任《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中規定的特級、一級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二級注冊建造師可以擔任二級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大中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必須逐步由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但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能否擔任大中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應由建筑業企業自主決定。
另外,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工資指導價指出,建筑工程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最高年薪可過14萬元。所以,高收入也是人們參加該考試的原因之一。隨著國家建設的進一步加快,建造師將會成為使越來越多的人耀眼的職業
學習進修
證書建造師分為一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英文分別譯為:Constructor和AssociateConstructor。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經過注冊登記后,即獲得一級或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注冊后的建造師方可受聘執業。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滿前,要辦理再次注冊手續。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全國通用,二級注冊建造師在省內有效。
考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建設部負責編制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組織命題工作,統一規劃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培訓等有關工作。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命題并組織考試的制度。建設部負責擬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大綱。
2007年注冊建造師的報考標準是:一級:大專學歷,6年以上工作經驗;本科學歷,4年以上工作經驗;碩士研究生,2年以上工作經驗。二級:中專以上學歷,2年以上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