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例分析題(共5題,(一)、(二)、(三)題各20分,(四)、(五)題各30分)
(一)背景資料
某工程招標,1300萬,工價固定合同,工期130天,A公司中標后50天才被通知簽訂合同,要求立即進場。又突然要求壓縮為90天。A公司為了趕工期,更換有經驗的項目經理人選。地下出水沒有控制好,全面上漲,耽誤工期造成損失。
做法1:制定材料控制質量保證措施
做法2:焊工不夠,挑選會的來
問題
1、補充質量保證措施方案(4分)
2、指出招標方的違規之處。(4分)
3、項目部的違規之處。改正之。(4分)
4、項目經理應具備的條件(4分)
5、由于地下水沒有控制好造成損失,施工單位可否索賠?(4分)
參考答案:
1、人機料法環(只要答對其中4點,每點1分)
2、甲方不對。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應簽訂合同。(2分)變工期不對(1分),應通過監理協商,變更合同,手續(1分)。
3、不對。1)焊工特種作業持證上崗(1分)(2)新手3個月實習期(1分);(3)離崗時間超過6個月,重新考試(1分);4)安全教育及技術交底后(1分)
4、建造師資質(2分);安全B證;無大過錯;(2分)
5、地下水沒有控制好,不可索賠(2分),屬于施工方自己的原因(2分)。
(二)背景資料
水池施工,原來建筑物很近, 水泥用量不多一次進貨。施工中為降水設計方重新進行降水設計,比原來增加了工程量。
事件1:項目部憑經驗決定改變基坑支護方案,由外錨桿改為土釘支護,結果出現相鄰建筑物開裂事故。
事件2:澆注混泥土,高差2米,向下采用圓筒溜槽方法
事件3:監理要求出具水泥檢驗證明,停工耽誤7天。造成損失。
問題
1、補充水池施工施工方案內容(4分)
2、對事件1進行分析,項目決策,應該怎么做(4分)
3、事件2的做法對不對?(4分)
4、增加降水工程費用是否可索賠?監理的停工令對錯與理由(4分)
5、能否向業主或水泥商索賠。(4分)
參考答案:
1、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現澆鋼筋混凝土水池施工前,應編制施工方案,主要內容包括結構形式、施工工藝及流程、模板及其支架設計。應補充:滿水試驗方案,抗浮措施方案,預應力澆筑方案,吊裝方案等。(只要答對其中4點,每點1分)
2、這個事故是項目部的重大決策失誤(1分)。變更這么重要的方案屬于重大決策,僅僅憑經驗不對。(1分)應與設計監理洽商,通過計算(1分),可行的話,要辦理變更手續,審批后實施(1分)。
3、圓筒溜槽可一減少混凝土對構筑物的沖擊位移,是工地常用做法(2分)。但高度應減低1米(2分)。
4、可以索賠,是設計變更代表建設方的(2分)。監理是對的,因為時間超過了水泥的質保期6個月,可能受潮不能用。應檢驗,不好的話應重新進貨。(2分)
5、不能向業主索賠(1分),屬于自己管理問題造成的損失(1分)。但可以要求水泥供應商負責(1分),應該按照合同約定(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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