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5日,住建部市場監管司發布《調整建筑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建市函【2016】86號)征求意見稿,大意為擬取消建筑施工企業資質對建造師的需求。目前該文件僅為征求意見稿階段,尚未落地。
討論帖: 住建部意見函:取消企業資質對建造師的需求,你怎么看?
假如該政策實施以后對與該政策有關的各方的利弊,包括:建造師、施工企業、建筑市場、政府監管。
1、對建造師:
很顯然該政策對掛靠的建造師非常不利,如該政策實施后施工企業將會大幅度減少對建造師的需求,掛靠資質價格會大幅下跌。當掛資質價格下跌后,會有大把的閑置的建造師證書,閑著也是閑著,還不如投標或者掛項目呢,很顯然上項目的需求增加,導致投標和掛項目的價格下跌。
對真正用自己證書管理項目的建造師來說,變化不大。
2、對施工企業:
咋一看好像取消企業資質對建造師的需求后對施工企業有利,減少了一大筆開支,實際不然。
根據施工企業級別不同,利弊差別較大。
對普通民營企業來說,無論是一級資質還是二級資質,多數企業還是需要建造師證書的,需支付一筆掛靠費,如企業有多個資質,每年支付的掛靠費可能上百萬。當取消資質對建造師的需求后,可以省下該筆開支。僅僅以業績為考核指標,很顯然對普通民營企業來講是非常不利的,拿什么和大型企業、國有企業拼?拼業績?拼公關?很顯然即使上百萬的掛靠費,也就是一個項目利潤的零頭而已。如通過公開招標,民營企業很難中標。
對大型企業、國有企業來說,擁有成百上千的一級建造師,無論是否取消,都不需要支付建造師的掛靠費,對在該企業工作的員工來說,持有建造師證書主要可以升職加薪上優先。拼業績的時候占優較大的優勢,因此對大型企業、國有企業來說是有利的。
3、對建筑市場:
取消企業資質對建造師的需求后可以大幅度的減少建造師的掛靠數量, 這是有利的。
對整個建筑行業來說,取消企業資質對建造師的需求后,導致普通民營企業競爭力減弱,加劇了大型企業、國有企業的寡頭地位。民營企業不能中標,只能從大型企業、國有企業手中獲得項目,或者獲得一些利潤比較低的項目,增加了轉包、違法分包等問題。很顯然對建筑市場是不利的。
4、對政府監管:
取消企業資質對建造師的需求后,政府對施工企業的監管主要考核業績,很顯然更容易。
因轉包、違法分包等問題增加,導致政府對工程項目的監管更難。
對項目的監管涉及到工程質量、安全等關系到國計民生問題,因此比對施工企業的監管應當更加重視。總體來說,對政府監管是不利的。
當然,因為小編的知識有限,可能上述分析比較片面或者偏激,歡迎各位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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