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產保證計劃編制的關鍵點
(1)應在施工活動開始前編制完成;
(2)準確識別出本工程的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不利環境因素;
(3)制定出針對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不利環境因素的管理控制方案;
(4)落實各類資源(組織、人力、財力);
(5)制定符合標準要求的管理程序。
二、施工安全保證計劃編制要點與步驟
施工安全保證計劃應在項目技術負責人支持下開展編制活動,應覆蓋項目施工全過程,其要點與步驟:
(1)開展本工程危險源與不利環境因素分析。
(2)針對本工程重大危險源與不利環境因素制定對策,尤其是針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制定專項安全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按要求進行審批與專家論證。
(3)針對每個重大危險源可能引發的潛在事故類型、現場特點制定相應應急預案。
(4)明確工程項目的安全職責。
(5)制定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標,并將各項指標分解至各層次、各職能部門(或崗位)。
(6)依據安全管理目標和風險預防措施制定項目部資源配置計劃。
(7)制定項目部教育培訓制度。
(8)選擇合適的分包單位承擔本工程的專業工程施工或勞務分包。
(9)根據風險控制措施的要求,實施對專業分包單位、施工作業班組的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0)依據資源配置計劃和風險控制措施,制定對現場人員、實物、資金、管理及其組合的相符性的安全驗收制度。
(11)制定項目部安全檢查制度,按照所屬地域行業要求,明確具體實施要求。
(12)依據風險控制要求,對本工程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部位、環節的作業活動制定動態監控方案,落實監控人員。
(13)制定對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不合格情況的整改和復查辦法。
(14)依據應急預案、結合現場實際,制定應急物資器材的培訓與演練計劃及實施要求。
(15)制定安全生產考核獎懲辦法在本工程施工全過程中的實施計劃。
(16)制定本工程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內、外審計劃及實施要求。
(17)明確本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和記錄的具體分類和要求。